作者lpllpllpl (三个LPL)
看板toberich
标题Re: [闲聊] 工读生 只来一天 你会发薪水吗?
时间Sun Jan 31 18:31:19 2010
1F:推 kent1974:说的都是法律上的无误,法律上其实也都比较照顾劳方,很 01/31 01:39
2F:→ kent1974:难去扣到员工的钱,该给的都依法都不能少,但我想原PO应 01/31 01:39
3F:→ kent1974:该是有点不爽那个小孩子的工作态度,一天的工资其实能有 01/31 01:40
4F:→ kent1974:多少,有点不想给而已,既然如此,能多刁一点就多少让 01/31 01:41
5F:→ kent1974:心理平衡一点吧,且按实务,一天的薪水不多,对方会因此 01/31 01:42
6F:→ kent1974:告上劳工局的机会不大,未成年也较好刁,就晚几天给钱吧 01/31 01:43
7F:→ kent1974:做为老板的对於不想来上班又不请假的人还不能罚薪,什麽 01/31 01:44
8F:→ kent1974:都要依法依法的,要怎麽经营下去?真的能依法的恐怕不多 01/31 01:45
针对K大的推文做一下解释
不管无论如何资方是不能扣,罚劳工薪水 这边法条有很明确的解释
但是很多资方会利用民事上的合约去做某些方面的要求
所以会变成要扣,罚款的事项之前会经过如下说明
假设你薪水 22000 资方如数付给劳方 但是他藉由合约上的相关内容去履行
从22000 中的薪水 跟你索取履行合约的金额(一般认知的罚,扣金额)
资方已经如数给劳方薪水 这部份就已经符合 劳基法的法则 所以不会受罚
资方在与劳方处理合约上的内容 这部份就是民法 资方大部份都是利用这
边的项目去跟劳方收取违约金额 所以这边目前是合法的情况
(补充一下 处理到这部份 是没有所谓的资方劳方 是人与人的合约处理
所以劳基法管不到)
简单讲
资方必须先给与劳方的薪资後 再跟劳方用民事合约的方式收取违规金额
是不能有任何的罚,扣等字眼出现
而且如果没记错的话 劳基法并没有规定雇主发放薪水的时间...
--
有错请指正...有些地方可能讲的不太清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196.55
※ 编辑: lpllpllpl 来自: 218.169.196.55 (01/31 18:32)
※ 编辑: lpllpllpl 来自: 218.169.196.55 (01/31 18:40)
9F:推 edcyc:劳基法第二十三条(工资给付之时间次数),工资之给付,除 01/31 19:18
10F:→ edcyc: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按月预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发给二次; 01/31 19:19
11F:→ edcyc:按件计酬者亦同。 01/31 19:19
12F:推 Attui:劳基法都是写好看的 很少公司这那个走 01/31 19:20
13F:→ Attui:会付钱是因为1.便宜 2.可以降低未来出事的机率 01/31 19:21
14F:→ Attui:很少公司"照"那个走 01/31 19:21
15F:→ lpllpllpl:1F那个法条我知道 那个很容易被规避掉 他没有限定到那种 01/31 19:34
16F:→ lpllpllpl:例如公司五号发薪水 公司五号没发 你就可以去告他那样 01/31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