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singcheng (冬天来了)
看板i-enterprise
标题Re: [请益] 程式外包的法律问题
时间Wed Mar 4 10:04:05 2009
智慧财产权的归属没有一定答案,通常是看对价关系(即出价的高低)。
出价高就直接买断(对方即不可一物二卖),出价低就只能要求授权。
若对方不愿卖断,你可要求授权,并请他降价(因对方可一物二卖)。
依你文中需求,代拟授权条文如下,提供参考:
本案工作之着作权及智慧财产权仍归属乙方。乙方授权甲方得在任何地点、任何
时间以任何方式使用、复制、修改其着作及智慧财产权,甲方并得就乙方为甲方
完成之工作及其中所包含之一切着作或其他相关智慧财产权授权第三人行使上述
权利。乙方如欲将本案工作相关智慧财产权转让或授权第三人使用,应徵得甲方
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得请求新台币OO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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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公平交易的舞台上,智慧财产权是要角。
它被仿冒、被侵害。它为竞争伎俩穿针引线,以合法掩护非法。
它是法院和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常客。
我的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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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251.115
1F:推 userid:谢谢.蛮受用的 03/04 15:42
2F:→ jiasingcheng: 大家好,我是原PO。因奇摩部落格已停止服务,我之前 04/11 10:47
3F:→ jiasingcheng: 所写商标专利文章已搬家至新部落格(网址如下),大家 04/11 10:47
4F:→ jiasingcheng: 如果有任何商标专利问题欢迎至新部落格留言或来电 04/11 10:47
5F:→ jiasingcheng: 询问,我会逐一回覆,谢谢大家。 04/1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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