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peman (葡萄人)
看板i-enterprise
标题[请益] 程式外包的法律问题
时间Tue Mar 3 22:53:28 2009
当初我的发包契约是这样写的
第五条、 版权及着作权
1.网站设计所使用与产品、企业型象等相关图片部份,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负责其着作
权来源。
2.网站设计所使用之产品说明、规格、订价等资料,由甲方自行建立或提供资料交乙方
建置,乙方不负责其着作权来源。
3.乙方为甲方於本网站所建置之所有程式、图样、设计等,版权均属於甲方完全付清承
揽价後,归甲方所有。
4.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约所规范之成品,作为乙方展示及宣传乙方业务用途。
重点在3.4.条
一般来说 外包就是单纯的 OEM 而且为了避免麻烦 一定是要买断的~
大家互相尊重 交个朋友都很好
但是这个有点沟通不良的乙方 宣称对他的程式码产生了感情~ 希望能"保有"!
当然 他所谓"保有"所代表的含义又是什麽我也不明确
为了避免破坏了合作的气氛 & 确保程式品质!
我想请问 有什麽方法 能否保护我 同时也能让他保有 达到双赢?
例如补上一条
5. 乙方为甲方於本网站所建置之所有程式、图样、设计等,着作权均属乙方所有。
但是这一条 我也不太满意
A.这网站是我设计的 为什麽 着作权是他的?
B.这样我以後不是不能 在他的架构上修改?
C.又或者我要如何避免他成为我未来的竞争者?
这些牵涉到 法律问题 & 外包经验 请各方高手 帮小弟解惑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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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4.103.13
1F:→ summerme:着作权是乙方的没错..因为是乙方写的..你可以修改.但是 03/04 12:53
2F:→ summerme:修改後就丧失原厂商对你的保固.他们就没义务再帮你维护 03/04 12:54
3F:→ grapeman:这个着作权是否只受限於"coding" 网站的着作权还是甲方! 03/04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