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ali (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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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要逼他跟他女友分手吗?
时间Thu Dec 10 21:21:45 2009
※ 引述《nicholas0422 (貌美不等於如花)》之铭言:
: : 至少 第一者有 "知道" 的权利
: : 他是从头到尾 三个人中 完全被暪在鼓里的
: : 非常不公平 也其实是某种剥削
: : 还给第一者
: ^^^^^^^^^^^^
: 问题来了 为啥要当第三者之前不能先"考虑到第一者的感受"?而是离开的时候才来还原
: 真相?差异点难道不是因为无法跟第二者在一起所以这样作吗?让第一者知情作选择 我不
: 认为第三者有任何的立场说这句话 口口声声是为了第一者着想 实际上只是因为自己失去
: 後感到不甘心吧?个人十分厌恶打着仁义招牌来借刀杀人 这就好比 两人的亲蜜性爱照在
第三者 心也不甘 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有什麽好不坦诚的呢?
不过 我并不鼓励 因为不甘心而意图做出的事
即使是第三者
因为那可能对谁都不见得有好处
我关切的 是第一者有知情与选择的权利
我非常同情第一者
并且 对於已经做下伤人与欺瞒事情的第三者
此时再责备"那你当初就不该介入 又有什麽用呢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其中一个能做的弥补 就是让第一者知道 第二者究竟是怎样的人
特别在还没有走进婚姻 还没有生下孩子的时候
我觉得 那是在救一个女孩 甚至是救一个女孩与数个孩子
可能是一个家庭
(当然 如果知情後第一者仍选择与对方在一起 那个就是第一者自己的选择了)
告知 也并不一定是要说 第二者的不是或坏话 >"<
你可以不批判 不说坏话 只是单纯地提点事实
第三者也许当初确实做了很伤人的事
但不表示 後来的她不能做些 存着善念与想弥补的举措
并不是一朝做错 就表示终身都会做错或永远不会成长
: 处 关第一者什麽事?!说句不客气一点的 第三者凭什麽立场去跟第一者说第二者的不是?
: 难道当初是中了第二者的降头才跟他在一起吗?= = 我相信也有第一者希望能知道实情
: (如k小姐) 但我只能说 连这种事还要第三者跟你爆料才发现 只能说你太不了解枕边人了~
: 说到底 第二者能大享齐人之福 第三者也是推手之一 现在不想当推手 所以就摇身一变为
: 正义魔人?到底是为了第一者 还是为了自己? 如果是为了自己的不甘就坦诚一点吧
: 不然才是真正的驼鸟心态!!!
: ^^^^^^^^^^^^^^^^^^^^^^^^
: : 够坚定就根本不会有你的存在罗
: : 就很多人是无法脱离品质很糟糕的感情 因为恐惧、不甘心等因素
: : 倒不一定是多爱身边这个人
: : 所以 你该庆幸 你永远脱离这样的一个男人 才有机会遇到一个值得交往与拖付的男友
: : 也很为你高兴
: ^^^^^^^^^^^^^^
: 第三者 之所以让人同情也好 敬佩也好 "就是因为她们知道第一者的存在 但还是爱得义无
: 反顾"(若第二者有意隐瞒第一者的存在 这又是另外一回事 但在原po案件似乎不是 所以不
: 予讨论~) 当自己决定不想当第三者的时候 自己的心态跟行为就是需要调整良好 而不是
: 我想当第三者的时候 我可以对第一者视而不见 听而不闻 想离开时 第一者就有义务听到
: 所有第二者跟我发生过的种种事情 在我看来这样只是得了便宜又卖乖的作法罢了~
: 其实 我最在意的就是 不要说得冠冕堂皇 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不甘心!真小人还比伪君子来
: 得可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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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6.249.91
1F:推 sky0503:推这篇 12/10 21:29
2F:推 yoshimin:虽然我一直都比较站在支持不告知的立场,但原原po的第二篇 12/10 22:16
3F:→ yoshimin:写到第一者知道第二者的匪类过去,再发生一次应该就会分手 12/10 22:17
4F:→ yoshimin:如果原原po很确定是如此,那或许告知不见得是不智之举. 12/10 22:17
5F:→ yoshimin:但是说了其实会有很多风险,包括如果第一者再次选择原谅, 12/10 22:19
6F:→ yoshimin:第二,甚至是原谅了二却不原谅原原po,那你又该怎麽办呢? 12/10 22:20
7F:→ yoshimin:这些都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啊.说到这,我还是觉得挥挥衣袖 12/10 22:21
8F:→ yoshimin:不带走一片云彩是最对得起你自己的结束方式. 12/10 22:21
9F:推 sky0503:按照原原po的文章 我觉得就做到告知第一者这个动作 然後 12/10 23:09
10F:→ sky0503:就离开那个地方回南部 开始自己的生活 至於一跟二要不要 12/10 23:09
11F:→ sky0503:分手对原原po来说已经不是这麽重要了 目的不也只是想让 12/10 23:10
12F:→ sky0503:一看清楚这个男的有多麽烂而已吗? 说报复也好 不甘心也罢 12/10 23:10
13F:→ sky0503:对於这麽烂的二 我都觉得这点惩罚只是刚好而已 12/10 23:10
14F:→ jingword:我不认为所有的第一者都会想知道 先预设对方有知的权利 12/11 01:11
15F:→ jingword:殊不知对方根本不想知道 这样岂不造成了一者的困扰 12/11 01:11
16F:→ jingword:还自以为正义的沾沾自喜 还是先问自己 想告诉第一者的 12/11 01:12
17F:→ jingword:出发点为何 如果不是因为不甘心 那再来讨论吧 12/11 01:12
18F:→ Natali:第一,第三者即使因为不甘心,而而选择揭穿,我也觉得没 12/11 08:30
19F:→ Natali:什麽不可以。 第二,站在第一者的立场,其实不少朋友都 12/11 08:31
20F:→ Natali:都希望被告知,我也是。原po的第一者,我相信是希望被告知 12/11 08:32
21F:→ Natali:原po的确不甘心的成份比较大...因为标题是 要逼其分手 12/11 08:33
22F:→ Natali:那其实就是涉入太多了。只是跳脱出来看...我觉得第二者之 12/11 08:34
23F:→ Natali:所以这麽肆无忌惮..没有能够自经验中学到什麽...很多时候是 12/11 08:34
24F:→ Natali:因为大家的姑息纵容..走不下去了就默默隐退..他可以再找 12/11 08:35
25F:→ Natali:下一个...下五个..又不会有人知道 有什麽损失呢 12/11 08:36
26F:→ Natali:我自己和好友都曾经是被蒙在鼓里的第一者...很希望如果有人 12/11 08:39
27F:→ Natali:能够早点告知就好了...就不会浪费这麽多的时间 在不值得的 12/11 08:39
28F:→ Natali:人身上 而没有对第三者很强烈的愤怒或鄙夷 是因为 其实错 12/11 08:40
29F:→ Natali:最多的 是第二者 女人又何苦为难女人呢? 12/11 08:41
30F:→ Natali:抱歉 我应该要另起新文章的 >"< 12/11 08:42
31F:→ jingword:你说的我可以了解 但我想表达的是 不一定所有的一者 12/11 10:10
32F:→ jingword:都会想被告知 另外 "女人又何苦为难女人呢" 如果会这样想 12/11 10:11
33F:→ jingword:当初可能就不会当第三者 也没有告不告知一者的问题存在了 12/11 10:11
34F:推 LACENI:推 12/14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