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olinist (Nancy Sarcastic)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请益] 发现很糟糕的1st person...怎麽办?
时间Mon May 5 04:22:50 2008
不,其实已经不太算是感情上的问题了。所以我直接略过这
位 1st小姐对我的各种疯狂行为,不管在国内外。
这位1st person衍生出与我的正义感相违背事实。这不是报
复,我相信不是,只是她那不法的行为,让我很想去检举,但是
又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
或许我是 3rd,或许我已经不是 3rd。我不知道。时间慢慢
的过去了,我也不太想弄清楚,但是,这位 1st让我很想去检举
她。
我们是在飞机上认识的,後来打算继续交往。但是他有一个
女朋友,同居在高雄,他说要跟她分手。
他也真的提出分手,结果问题就来了。他们认识了九年,他
是书商,她是教授,他是外国人,她发表的文章他帮忙改,他租
的房子是她买的。换句话说,他们同居了约一年,三十五岁的女
人,心有不甘,不愿意分手。
他是外国人,没银行帐户,又懒。他请他的公司把薪资汇到
前女友的户头,结果那女的不还他钱。那就算了。
那女的叫他把他的一系列苹果电脑周边商品,还有他的尼肯
像机交出来,原因就是:这些东西全部是学校资产。
他跟我大喊冤枉,他说那女的明明就拿了他的钱,只是跟他
说用学校的名义买比较便宜。结果事实不是那样。那女的拿了他
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然後用学校经费申请购买「电脑硬碟」
,结果电脑硬碟就是我的男人用的电脑等等电子产品。满夸张的
,但是我亲耳听到他们讲电话,也当面听到他们吵架,手上还有
录音,跟资料档。
除此之外,这位系主任申请学校经费去纽约开会,结果却在
纽约疯狂搥打我在饭店的房门,并且在纽约不断打我房间电话骚
扰我。
天呀,我是很心疼纳税钱的第三者?我可不可以,我能不能
去检举?谁可以帮我?我该怎麽做?
我觉得很孤立无援,又很气愤。怎麽可以假公济私,又这样
利用公款呢?为什麽这样可以月入二十几万,并且一人拥有五六
台笔记型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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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 ne dirai pas "je t'aime"
Comme on pose un drapeau ╳
Comme un cri, un defi, un defa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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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71.26
※ 编辑: violinist 来自: 125.225.71.26 (05/05 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