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dic (我的天空依旧蓝澄澄)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Re: [问题] 如何变成第三者的呢?
时间Wed May 23 13:08:35 2007
: 嘘 quindi:没人讲"只有"第三者的错 喜欢玩文字游戏 荒谬的言论 05/22 17:12
: 嘘 quindi:你所定义『选择性的正义与道德』的谬论 我不想懂 05/22 19:54
: → quindi:我可没收到你的信喔~还好你的可笑的言论没污辱我的信箱呢~ 05/22 19:57
唉..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阁下先前『道德有很多种』的创意论点..实已让人瞠目结舌了..
原文:『艺人抱怨自身隐私受到侵犯是错误的 即使他们是"人"』
艺人的工作..就是会让人去窥探他的隐私..艺人不该抱怨..
艺人就是没有人身自由可言..
曾几何时..窥探他人隐私是一件有道之事..XD
原来..自由这天赋人权..会因为职业而有所差异..XD
活到今年30好几..这样的『道德论』还倒真是首次听闻..:)
如果看不懂文章..就别勉强回应..那只会让我很XD
我再陈述一次..希望不会有对牛弹琴的辛苦感受..:)
要反对或认同第三者..那都是个人好恶..与旁人无关..
但是..若要谈到『责任归属』..那就只能仔细分明..
『你会想要把自己的幸福与快乐建筑在另外一个人的痛苦之上呢?』
这句话..非常的有『概括性』..quindi你知道概括性的意思吧?
没人说..『全都是第三者的错』..只是..换个说法而已..
第一者..可以在情感上蹭恨第三者..这是人性使然..
但是..对第一者有『感情责任』的..却是那位伴侣..
欺骗你的..是你的伴侣..
背叛你的..是你的伴侣..
辜负你的..还是你的伴侣..
要谈感情责任..是该去找你的伴侣..而不是第三者..
要判人死罪..也该有个合理罪名..
随意构陷..入人以不实之罪..有德乎?
当然..综观Tina的全文..不难了解..这非文章本意..
文章中後段所表现出来的意思..用心良苦..
只是..『责任归属』并不像感情层面那样模糊..
要谈责任..希能更加..小心谨慎..
即便我憎恨那个人..却也不能污蔑那个人..
至於..有人以为自己道德中的感情道德是神圣的..
所以..可以对他认为感情不道德的人随意批判..谩骂..
那我也只能以庄子的..『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相赠了..
以其昏昏..使人昭昭..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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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凿刻在石碑上的字,年深月久之後也须磨灭。
如何刻在我心上的,却是时日越久反而越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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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52.68
※ 编辑: lundic 来自: 123.192.52.68 (05/23 13:10)
1F:→ tina0724:@@ 这里变成了国文或论语课吗?^^" 05/23 13:41
2F:→ mizukione:又开始辩...请您们爱用信箱可以吗= =.... 05/24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