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d4ever (妾)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Re: [问题] 大家会去大老婆板看吗?
时间Sat Apr 7 23:19:24 2007
※ 引述《lundic (我的天空依旧蓝澄澄)》之铭言:
: 你要我尊重你..那你该先尊重你自己的发言..
: 回应我文章的人是你..与我讨论的人也是你..
: 如果你问我任何问题..我都回应你一句..
: 『不信你去问别人看看啊』..
: 请问..心里作何感想?
当你问我,清高这事儿是以谁的标准来看的时候,
我回应时没想太多,直接叫你乾脆去HOT 板贴文问人,
这点若让你感到不开心,那就是我回文的态度有问题,歹势啦。
不过,我想表达的意思,在前文里应该都说过了,
一个关於「多数者认同」、「大众所能接受」的一个主流价值观。
: 你认真的写出自己的想法..即便与我的看法不同..
: 我也会认真的反覆阅读..直到我确认我理解你的想法了..
: 我才会进一步的回应..
: 网路上一堆断章取义..随意引伸的文章..
: 你觉得..这样的态度是尊重吗?
嗯,是不尊重。
不过网路上他人断章取义跟随意引伸的问题,应该不关我事,
至少在此讨论串中,我也是很认真的在回应你的文章,纵使我们看法不同。
在4089的文中的我的头推,并不是在断章取义你的:
「第一者拿着第三者介入所以分手,来规避在失败爱情里的责任」而来,
而是提出另一个角度的个人看法(可以在头推里看到我并无任何攻击性)。
之後又谈到清高这回事儿,你指我的「合理化」是种审判後,
我自然也挑出你该文中的「规避失败的责任」来对应。
: 另外..
: 这个版的版规已经明订..不希望来此的目的是批判第三者..
: 大老婆版的版规..也是明订..不要批判他人的感情..
: 你自己想想..有多少人确实做到了?
: 多的是丢下一句骂言就跑的人..
嗯,没错。
所以我也有乖,照着游戏规则走。
我一直都认为,这都还算在理性讨论的范围内
如果我认为的「议题的讨论」,被认定为「违反板规的批判」的话,
那我也没什麽好说的了~
: 我就认真的陈述一遍..我对第三者的看法..
: 在婚姻中..我个人『不赞成』任何形式的第三者..
: 如果是有小孩子的情况下..『明确反对』第三者..
: 婚姻不是儿戏..是比单纯的男女交往更为严肃..
: 如果没有勇气浮上台面..只能躲躲藏藏..见不得光..
: 那试问..外遇者..第三者..又岂能有勇气面对一切?
: 如果没有勇气..那往往注定了..悲剧的结局..
: 如果对方家庭有了孩子..我更是大力反对..
: 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没有任何的选择权利..
: 父母绝对有义务与责任给孩子完整的家庭..
以上观点跟我的观点是类似的,
差别只在於,不管有无小孩,一旦有婚姻关系,个人皆是『明确反对』。
: 如果不是在婚姻中..男未婚..女未嫁..
: 只要能光明正大..公开透明的竞争..
: 第三者..只是个爱情竞争者而已..
: 人是不能被拥有的..
: 不是谈了恋爱就像签了卖身契..
那就要看所谓的『光明正大』、及『公开透明』是到何种程度。
不知你可曾看过『沈静的美国人』?
我就很认同该片男主角(第三者)追爱的模式:
他直接走到情敌面前,跟情敌说,他喜欢情敌的女人XD
也没有在告知情敌前就在背後做出任何偷吃步的行为,
绝对的光明正大与公平竞争。
不过这真的太理想化,我还没遇这种人。
: 多少人看到自己的姊妹..兄弟遇人不淑..
: 从而拼命鼓吹分手..进而介绍对象..
: 这些人..难道也算是第三者的帮凶吗?
: 在我的标准里..他们只是提供另一种可能会更好的选择..
但,要不要做第三者、介入的方式,都是个人的选择。
你(泛指)可以选择介入与非介入,及介入的方式是否光明正大公开透明。
在我的标准中,
若选择介入的方式为光明正大与公开透明,行为是好的,
那鼓吹分手又介绍对象的人,可以是提供另一种可能更好的选择。
若是一群人合夥起来在第一者的背後做手脚,行为是不好的,
纵使第一者再烂再坏,这都算是一种差劲。
或许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做出来的行为不好(背後搞鬼),
那誓必会让人有话可说。
简单点应该怎麽讲,我想想……应该是类似「连坐法」吧。
另,是要先分手,让不再合意的感情告终,再去找下一春,
或是先劈腿後分手,这也都是第二者的选择。
: 一段变调的爱情..不算失败?
: 我想请你先弄清楚『因果关系』..
: 变调的爱情..谁都难辞其咎..
: 你不也接受了『分手绝对不是单一原因』的说法..
: 第一者..有没有责任?泰半是有的..
: 劈腿者..第三者..有没有责任?当然也有..
: 『第三者介入所以我们分手』..
: 阁下不觉得..太过於简化感情里的问题了吗..
: 所有的责任都在第三者身上?
不,我不认为所有责任都在第三者身上。
我的文章中也从未如此说过。
「第三者介入所以我们分手」的确是太过简化感情里的问题
但这句话一直都不是我回应的点,
「规避失败的责任」的判定才是。
: 前半段..上面回应过了..
: 失败的感情..不是评判..而是一个现实陈述..
: 还是你认为..变调的感情..分手的恋情..不算失败告终?
若要单就你的定义,以结果来看的话,那是失败没错。
但我个人是认为,这感情生变这事儿,并无法论成败。
且责任不该由第一者概括承受。
论成败,个人认为,
纵使发现了原因,造成失误的那个点,也没有解决力可言,
说要修正,也只能修正某些自觉让人难以忍受的部份
但有些位於模糊地带的原因,则完全不知该修正到哪边
因失去一段感情的有些原因,也许会变成下一段感情的成因。
这完全没有可依据准则,且无标准答案,也不该是由外人来判断。
: 合不合理..意味着你有标准去区分..
: 这不算是一种审判?
我不认为一个从「多数者认同」、「大众所能接受」为出发点的
主流价值观会是种审判,
那对我来说是种理所当然,它有一个裁定的标准。
当然你可以指这是种多数暴力,
而主流的价值观为何,相信身处小众的人也很清楚。
若合不合理是一种关於对与错的审判,
以主流价值观来判定的话,这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对,还是错?
若不以主流价值观来判定的话,以我们两者的看法来看:
既然,有婚姻关系的第三者,你不赞成,我也不赞成,
没有不同的看法,那我们就放到一边,给它贴上一个「X」
再把「第三者」的范围缩小到非婚姻关系中的第三者来看:
在非婚姻关系中的第三者中,你前文有指:
只要光明正大、公开透明的竞争,第三者,只是个爱情竞争者而已
这点我也是赞同的,唯一的但书是要看光明正大、公开透明到何种程度。
所以,「光明正大」、及「公开透明」的「爱情竞争者」型的第三者,
我们也可以放到一边不用看,给它贴上一个「○」。
那剩下的第三者类型是什麽?
是否为你我皆不能接受?
: 第二者无法把劈腿归罪於第一者的失败..
: 只能归罪於自己的怯懦..不敢面对现实..
: 我从来都不认为..劈腿是合理的..是该被允许的..
: 只是..很多人只看到A被打..就开始同情..
: 却忘了..今日之事..所来为何..
: 对表面上的弱者..给予无限同情..
: 却忽略了事件背後个根本原因..
: 进而大加挞伐..致死方休..
: 试问..你们的道德..是这样子的吗?
因为,打了,就是打了,动手打人就是不对。
B 曾有机会(也许不只一次)可以选择不动手打A ,但他还是选择动手。
: 当然有『没有伤害过谁』的第一者..
: 曾经..我在BG版写过一篇文章..後收到一封来信..
: 那位网友陈述自己的故事..详述事情发生的经过..
: 故事中的第一者..的确无辜..令人不舍..
: 对此..我只能说..缘分有时尽..聚散本无情..
: 但是..是每一个第一者都是如此吗?
: 如果不是..那是你不是该对你的说法做些修正..
嗯……
那我把「至少第一者没有伤害谁,相对之下是比第三者清高」
修正为:「至少有部份第一者没有伤害谁,相对之下是比部份第三者清高」
: 还是回你那句..
: 物有本末..事有始终..
: 伤害你的..是你曾经深爱的那个情人..
: 第三者的出现..往往是第一者与劈腿者的『共业』..
: 别拿着结果..掩饰那个因..
有道理,可是我不能完全认同你的说法。
因为在第一者与第二者的感情生变的时候,
第二者可以选择其它更好的解决方式,像是转化、提升、甚至结束
而非抱着「情感生变」这个「因」,做出「第三者出现」的「果」。
第三者的出现,与第一者无关,仅与第二者及第三者的选择有关。
: 我这段文章中的『你』..泛指第一者..不是指阁下..
: 阁下没被劈腿过..也未曾劈腿过..这很好..
: 感情..不是非要风雨飘摇..才能证明真情难舍..:)
: 最动人的爱情..从来都是『忠贞不二』..
: 如果阁下已经遇到了..那恭喜你..更祝福你..
: 也希望能..细心经营..好好珍惜..:)
谢谢你的恭喜与祝福,我会好好珍惜的~XD
: 第一者与第二者的问题..本就与第三者无关..
: 所以..感情分手..第三者的出现又岂会是主因..
: 第三者的出现..只是感情问题不断累积的『结果』..
所以,我也没反你说的『第三者介入所以我们分手』这句话。
: 你看不懂我的意思吗?
: 他人说..『第一者自己为清高』..
: 你看不过去这样的行为..这样的句子..
: 所以你也跳出来..说..第一者的确比较清高..
: 第一个人在墙壁写上..『此壁不可写』..
: 第二个人看到了..又加上..『为何你先写』..
: 你觉得..有差别吗?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
我还以为你讲的「五十步笑百步」是从清高与否的比较而来。
那是我误会了。
: 在大老婆版恶意批判大老婆..
: 与在第三者版恶意批判第三者..
: 难道..都是符合..尊重版规的吗?
: 大老婆版..批判第三者的文句..还怕少了吗?
同我先前讲的,
如果我认为的「议题的讨论」,被认定为「违反板规的批判」的话,
那我也没什麽好说的了~
: 很抱歉..我从来都没说过『真爱无敌』..我也不如此认为..
: 如果你要说给第三者听..那你该重发一篇文章..
: 毕竟..我的文章里面..还没出现这些瞎东西..
这里,我想你是误会我的本意了。
我说:「那我是不是可以说第三者拿真爱无敌论当大绝还自以为先烈?
我都还没开始批第三者咧,这套就别了吧……」
是对应着你在4109的最後一段:
「用道德来掩饰自己的自私只是你们用来维护利益的武器」这句话而来
之所以会这样回法,
是因为那句对我来说几乎等於是在放「扣人帽子、拒绝沟通」的大绝,
所以我才会说出那句话,并不是真的就是在批。
简单的来说,就是:
「你会放我不会放?我根本连批都还没开始批,干嘛放大绝」意思。
而我该段最後出现的「这套」,指的就是大绝。
: 第一篇文章说过了..
: 第一者的怒嚎..我个人可以接受..
: 毕竟..那样的伤痛太过於刻骨铭心..
: 接下来我提到的是..『闲杂人等』..
: 请问..道德..是允许对不了解的事情妄加批判?
: 事件中的角色..深入了解了吗?
: 事情的发展经过..彻底的思考过了吗?
: 如果没有..你觉得..这样的批判..是道德的吗?
您说的是。
但,我们应该都是在一个大范围底下讨论一个议题吧?
并未牵扯到任何人的私人感情生活,不是吗?
: 第一者在爱情里犯下的失误..後果只能自己承受..
: 劈腿者在感情里的怯懦与不忠..总有天也会被看破..
: 第三者自身的不理性..有苦有泪也只能一一吞下..
: 这些..都不需要我们这些『闲杂人等』来说三道四..
: 大老婆版与第三者版..都是希望提供这些角色一些安慰..
: 到大老婆版批判大老婆..是白目..反之..亦然..
: 闲杂人等..如果对事情不了解..那就请少些无谓的批判..
: 对於伤痛..我们该学着的是淡然释怀..而不是累积仇恨..
: 但是..有多少闲杂人等..在帮忙累积仇恨?
: 仇恨是把两面刃..谁人能够快乐?
: 我的第一篇文章最後不就写着..
: 能了解..是好..但是..
: 即便不能了解..也不要磨刀霍霍..恶意对待..
: 性格决定命运..心态决定心情..
: 闲杂人等该做的..
: 是帮忙第一者面对自己爱情失败的现实..发现自己犯下的失误..
: 好让自己早日重生..在下一段感情里..遇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人..
: 是让劈腿者了解自己的怯懦与自私..知道自己的贪心害人不浅..
: 让自己学会负责..在另一段感情里..学会忠贞不二..
: 让第三者正视自己的不理性..晓得爱人须先爱己的道理..
: 让自己能够更珍惜善待自己..在另一段感情里..爱得安心..
: 仇恨很重要吗?或许是吧..
: 但是..最重要的..不是找到幸福吗..
: ==============================================================
: 这篇文章..是我非常认真的回应你的文章..
: 也花了我很多时间与精神去思考文句语意..
: 我批判第一者吗?不..
: 我批判的是那些..不明就里的局外人..
: 我说的不符合道德..拿着道德挥舞的人..
: 正是这些..闲杂人等..
我也很认真的在回,也花了很多时间与精神去思考你说的话。
我相信你也感受的到我的诚意吧~
最後,让我重申一次:
如果我认为的「议题的讨论」,被认定为「违反板规的批判」的话,
那我也没什麽好说的了,就请板主定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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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43.239
※ 编辑: wed4ever 来自: 61.217.143.239 (04/07 23:32)
1F:推 lundic:请容我明日回覆..谢谢..:) 04/07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