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till (云飞)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新闻] 要懂得保护自己
时间Thu Jan 18 15:49:03 2007
大二女通奸 狡辩犯行判6月
更新日期:2007/01/17 04:09 记者: 陈俊雄/北县报导
某国立大学护理系葛姓女大学生和已婚之夫搞通奸,却在审理时辩称性行为是「睡在
一起、抱在一起、互相亲嘴」,承审法官以葛女卫教知识丰富,但错误解读性行为简直是
离谱,将她判处有期徒刑6月并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现就读某国立大学护理系2年级的葛姓女大生,九十三年八月起,和年龄大
她13岁的张姓男子通奸,2人甚至在北市师大路附近租屋同居,遭到张某元配报警查获。
虽然葛姓女生和张姓男子在侦查期间坦承通奸,但全案移往法院审理期间,两人却都
翻供否认不法。
有护理科系五专毕业学历,且目前正就读某国立大学护理系2年级的葛姓女大生,为了
掩饰通奸犯行,甚至还在法庭之上,将性行为解读成「睡在一起、抱在一起、互相亲嘴」
,让承审法官直斥根本就是「欲盖弥彰」
葛姓女大生毫不认错的行迳,遭合议庭判处6月徒刑;张某除因通奸遭判处有期徒刑6
月,还因恐吓元配胁迫离婚遭处拘役40天。两人均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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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被告上法庭那就无可避免的是种遗憾了。
而这样的结果也只是三方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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