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lyfox (独舞)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Re: [讨论] 第3 者?????
时间Thu Jun 15 16:28:35 2006
※ 引述《sara111 (心中有爱 爱大家)》之铭言:
: 该负责的不该是被遗弃的那个人吧?
: 抢了以後2个人再一起时会想到有人在难过伤心吗?
: 如果真会负责就不该当第三者或是被判曾经爱过的人.
: 容忍与否的确不能让第三者消失.
: 可是,就算不想听不想看然後呢?
: 就能忘了被伤害过的痛吗???
: 如果能自行决定,那第三者怎麽不决定不去伤害别人不去破坏别人呢?
: 难道真的没其他单身的人能找?
: 一定要伤害别人才行???一定要做贱自己才行???
: 我不是第三者,也不想当第三者,所以我无法去了解抢来的比较好(在自己害怕别人抢去)
: ?
: 我只知道....现世报,你去抢别人也会来抢,没好下场~ ~
这里的人
很多你看的到去伤害原配的吗
只是各疗伤的地方
真正狠的..敢去抢的..根本不会来这里
只有我们这种..不敢抢不敢说..
只能等着他给的一点点关心..
想走走不了..谁不想只单纯的只有依各温暖的怀抱..
只属於自己的怀抱..
可是当我想走时..他过来抱抱我..
跟我说对不起..委屈你..
我从来不敢争..不敢吵..连眼泪都不敢掉..
因为知道是我自己的选择..
在这里..其实你可以看到的..
通常是被遗弃的第三者的眼泪....
通常..被选择遗弃的..都是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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