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mychang (quiet)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Re: [讨论] 第3 者?????
时间Wed Jun 14 18:20:34 2006
※ 引述《sara111 (心中有爱 爱大家)》之铭言:
: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劈腿或第3者
: 如果身边的人因为被背叛而伤心或是做傻事
: 看在眼里
: 怎能容忍第三者?
: 明知抢来的会痛苦会被唾弃
: 却依然抢了
: 那麽会痛苦被唾弃也是活该
: 不是吗?렊
做傻事?
成年了
自己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容忍与否
并不能让第三者消失
眼睛是自己的
耳朵是自己的
想不想看到 想不想听到
请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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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