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g117 (Detachment)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Re: [心得] Third-Person 的对象
时间Tue Mar 7 09:28:25 2006
※ 引述《dinojiang (dino)》之铭言:
: 等分手之後在交往吗?他可能会在这个等待分手的过程中,离你远去。
分手真的不需要这麽久
只要你已经决心分开
就算原配死缠烂打 你不为所动 她又能怎样?
独角戏一个人是唱不久的
那个人 你都还没开始追 又怎麽会马上离你远去?
除非你们早就暗通款曲 才有所谓离开和不离开
因为不爱而分手本身没有错
但已经有女友或妻子还去追求别人的行为才是令人鄙弃
也才是原配最痛恨的
: 不分手就先在一起吗?对方会不会认为自己是第三者,而充满压力呢?
: 这些问题真的很难,也没有标准答案。
: 不过...我所得到的答案是...「爱我就不要让我当第三者!」
: 不过...想想真难....
: 人都已经遇到了,都已经爱上了,能够继续假装不爱他吗?
: 我不想当一个自欺欺人的人,那样太痛苦了。
: 假装不爱他、假装自己真的没那麽爱他、假装对他只是单纯的朋友关心...
: 当朋友间的界线模糊掉的时候,那就是痛苦的开始。
: 分手难道不用选黄道吉日吗?
: 我觉得要。
: 因为如何与现任的朋友分手,我觉得要时间跟机会,不是想分就能分的。
: 如何分手的不让现任的朋友受到太大的伤害,且不会伤到他的自尊心。
发现自己喜欢上别人马上跟现任分手 才去跟另一个人暧昧 这样的事情我做过
不是已经跟另一个人在一起了才提分手喔
而是发现自己精神上已经被别人吸引 而且对现任确定没有爱了
我认为这才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爱情需要专一的对待 两边的来往不应该重叠
否则必定存在着欺骗
事实证明对方也没有我想像的脆弱
分手很平和 一直都还是朋友
後来甚至他还比我早另交女友
: 要让他觉得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伴侣,但只是双方契合度的问题。
: 那真的是一种分手的智慧。
: 我是一个身份证配偶栏上有名字的男生,
欺骗才是最大的伤害
不爱她了就不要耽误她的青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0.225.174.162
※ 编辑: wing117 来自: 70.225.174.162 (03/07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