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bertas (一切从抛下一切开始)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Re: [问题] 法律有这种规定吗?
时间Thu Sep 15 17:23:07 2005
※ 引述《iren0508 (我爱夏天~~)》之铭言:
: 就是离了婚有小孩的状况下 半年内不能交男女朋友
: 如果一方违背了 那另一方就可以告对方!
: 是听朋友说的 真的有这条规定吗?
之前民法有过待婚期间的规定
离婚後
女方六个月内不能结婚
那是因为怕离婚女方怀孕
造成确认小孩生父时的困扰
但是重点是
这条规定已经删掉了
而且就算有这条规定时
也是不能在待婚期再婚
不是说不能交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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