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na (ㄚㄚ)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Re: 想问身为笫三者的你(你)们?
时间Mon Mar 18 13:44:09 2002
※ 引述《lppo (分手吧)》之铭言:
: 没有办法否认,人都是贪心的。
: .....
: 现在的我,更爱我的另一半了,
: 真的觉得那真实拥有的感觉很好很好,
: 我也相当珍惜他。
: 我知道,我之前的行为可能会遭到别人的责备,
: 但在我心里,那样疯狂、倔强的我,曾经存在过。
但是若是你的另一半现在同时和别人交往
你会怎麽说呢?
会完全原谅吗?
那段日子对你自己或许是年少轻狂的一点回忆
如今也许早已云淡风清
但对於受伤害的第一者要如何说呢?
当然最可恶的还是夹在中间的人
我觉得“贪心”是一个很诚实,但是却也很过分的理由
我身边的朋友
她前夫追她追了好几年才结婚
结婚後几乎都是女方在养家,
包括付水电费、先生的手机信用卡帐单,还有房屋贷款
而且还是两户公寓
因为先生失业,又拒绝到女方工作的地方住
所以变成两个人分两地住
女方为了负担所有的开支,
不止拼命兼职,还跟家人借钱
...
结婚一年多发现先生从结婚前就有别的女朋友
而且不止一个
那天她红着眼眶说
还好,他的女朋友十只指头还数得完
事情揭发後男方马上说要离婚
女方说好,可是我借你的钱你要还我
男方马上要求女方原谅他,说愿意重新来过
说是她前夫其实也不对
因为还没有离婚成功
对方现在根本避不见面
最可恶的是
开始谈离婚以後
我朋友才发现她婆婆早就知道所有的事情了
可是有个媳妇替儿子赚钱、买房子,何乐不为?
所以也就一直没讲
我想说的是
在强调自主、爱的同时
难道责任就不存在了吗
最後背负所有伤害的
似乎都是那个被背叛的人
爱情固然重要
但是人不只有追求爱的权利
我想也有追求永恒的权利
若是今天你愿意给一个人永远的承诺
就不应该为了第三者而背叛
我一直觉得
可以为了个性不合或其他原因分手
但若是为了第三者而背叛原有的感情
真的是一件很过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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