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dvcx ( )
看板the_L_word
标题Fw: [新闻] 法务部:现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时机
时间Fri Nov 21 07:39:44 2014
※ [本文转录自 WomenTalk 看板 #1KRR1VpN ]
作者: asdvcx ( ) 看板: WomenTalk
标题: Fw: [新闻] 法务部:现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时机
时间: Thu Nov 20 17:11:58 2014
希望关注婚姻平权议题的朋友,能够帮忙
让法务部和立委听见民意!
我们可以怎麽做?
请拿起电话、打开电脑写信,告诉法务部和立委你的想法。
你可以告诉他们
1.我支持婚姻平权,请立委不要再搁置/阻挡婚姻平权法案。
2.请法务部信守承诺,尽速提对案。
以下这是今天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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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现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时机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1677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同性婚姻应否合法化,法务部说:「现阶段,NO!」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林秀莲下午指出,现阶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适当时机,应先观察
我国国情和社会普遍接受度及民意趋向,再逐步制订相关法律,才能兼顾一般民众情感及
同性伴侣需求。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林秀莲。(记者项程镇摄)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林秀莲。(记者项程镇摄)
林秀莲认为,同性婚姻涉及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变革,国人对此议题两极化,还未形
成共识,未来可能进行民调,了解最新民意趋向。
被问到国际间对同性婚姻合法化态度,林秀莲表示,各国都是经过正反意见长期沟通後才
会取得共识,她举例,法国经过15年才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美国则由各州法院决定同性
婚姻适法性,目前已超过20州同意同性婚姻;林下午在法务部与媒体茶叙时表示上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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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新闻内容,以下是我之前写信给法务部要求尽速提对案後得到的回信。
--------------------以下是法务部的回信
关於同性婚姻法制化议题,因涉婚姻及家庭制度之重大变革,涉及层面甚广,本部
将持续
听取民意,俾作为政策研议参考。感谢台端所提建议,将纳供研议参考。
--------------------以上是法务部的回信
附带一提,我写信给他们时有附上2012年的五份民调,
分别是伴侣盟、中研院、联合、旺旺、TVBS做的民调结果。
完整内容请参考这个连结
http://goo.gl/FbZPiK
五份民调中,有四份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率超过半数,
支持率最低的TVBS也有49%。
所以法务部到底是参考什麽样的民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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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更多来龙去脉,可参考伴侣盟FB这篇文章。(我把全文转贴在下面)
https://m.facebook.com/tapcpr/posts/10152429125650965
[给罗莹雪部长的公开信] 请大力分享转贴 2014/11/19
罗莹雪部长,法务部的「婚姻平权对案」在哪里?
作者:许秀雯律师(社团法人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执行长)
罗部长:
你还记得这则新闻吗?
「同性婚权下一步 法务部提对案」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10180230-1.aspx
10/16立院召开的婚姻平权公听会上,法务部当天提出了八页令人不忍卒睹的「法律意见
」,我看完後,在公听会上的即席回应发言请你参见:
第一轮发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Z3WYVN1zL4
第二轮发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Clqe2FEd8
後来,法务部代表陈明堂次长在主席尤美女委员要求下,承诺两个月内要提出「对案」(
注:就是行政机关版本的法案)以便让民间版本(目前立法院有两个民间草案版本,一个
是尤美女委员版,另一个是郑丽君委员版也就是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草拟的版本)与官
方版本可以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并案审查。
然而,许多的迹象与消息来源指出(包括最新的这则消息「法务部:现非同性婚姻合法化
时机」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1677
这些消息如果不正确,请法务部用实际行动澄清),法务部其实已经决定不要提婚姻平权
民法修正案的「对案」,而主张修改若干其他领域的法律就够了(即零星的单点修法),
老实说,你们这样做,在政治上真的很「高明」,为了等你们的「对案」,不但成功延宕
了民间版本的排案与审议进度、甚至最终可望有效冷冻、葬送民间努力许久的提案,而且
用这招还可以把其他不同的主管机关拉进来(如卫福部...等等等),把事情弄复杂、让
多头马车奔驰,这麽做,保证可以尽可能地向後拖延平权改革的时间表,这麽做,抚慰迎
合了保守恐同势力的反动焦虑,但这麽做,也清楚证明了:你们口口声声说的「扞卫人权
」全是空话。
单点修法若能实质扩大对於单身者及一般同居者的保障(例如修改医疗法创设普遍性的医
疗委任代理制度),我们并不会反对,
但你很清楚,回避身份法的修法,仅采取单点修法的做法不但违背两公约及CEDAW国际人
权委员对台湾政府的建议,而且也无法根本性回应同性伴侣身分承认的许多面向需求,提
供其充分的权益保障,例如跨国同性伴侣的长期居留与归化等等,在此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
11/26 下午,行政机关与民间团体将要面对面讨论官方对於六月份CEDAW专家结论性建议
第33点的回应(国际专家建议我国修改民法承认同性与同居伴侣,第33点全文:
审查委员会关切政府缺乏对多元家庭的法律承认,仅承认异性婚姻,但不承认同性结合或
同居关系。审查委员会也关切缺乏未经登记的结合之统计数据。审查委员会建议政府修订
民法,赋予法律承认多元家庭,同时建议采取措施以收集和整理未经登记的结合之统计数
据,并在下一次的国家报告中提供资讯。)
有关落实CEDAW多元家庭法制化修法结论的部份,主责机关是法务部,而法务部对此的书
面具体回应是(这个回应意见发布的时间点是在立院10/16公听会後):
1. 召开同性伴侣法制化意见交流座谈会,以听取民意。
2. 研议现行制度如何保障多元家庭在法律上之权益。
更荒谬的是,你们的「绩效指标」是:
1.召开座谈会场次。
2.邀集相关机关研拟相关权利保障措施
法务部回应参见:
http://www.cedaw.org.tw/tw/en-global/news/detail/213
罗部长:
我们要再次请问你,法务部承诺的婚姻平权对案到底在哪里?
如果法务部真的执意这样随便呼咙、牺牲同志人权,我们一定会要求你下台的。
11/26 落实CEDAW审查结论第33点的会议召开前,你们还来得及改变心意。 11/26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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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经发过一篇文章,很高兴获得了许多版友的鼓励。
希望关注婚姻平权的朋友们,如果您愿意的话,
请帮我们告诉法务部,告诉立委,要求他们重视婚姻平权,谢谢。
※ 编辑: asdvcx (210.70.187.50), 11/20/2014 17:18:27
1F:推 BirthdayBoy: 支持同性恋不能炒地皮 有这样的结果哀伤 但不意外 11/20 17:15
是真的不意外,但我还是感到非常愤怒。
可以无视民意硬推服贸货贸自经区,遇到婚姻平权时就嘴炮说要参酌民意?蛙咧!
而且五家民调都显示支持同性婚姻的民意是过半的支持度。
※ 编辑: asdvcx (210.70.187.50), 11/20/2014 17:21:54
2F:推 oceanpitts: 参酌民意(X) 揣摩上意(O) 11/20 17:32
3F:→ Ecclestone: 现在合法化只会制造家庭问题 11/20 17:34
4F:→ asdvcx: 可以告诉我是怎样的家庭问题吗?? 11/20 17:36
5F:推 minaminojill: 推 支持 11/20 17:37
6F:推 oceanpitts: 我实在很好奇为什麽有些人整天想妨碍别人结婚,别人 11/20 17:41
7F:→ oceanpitts: 幸福地组成家庭对某些人好像很刺眼喔~ 11/20 17:41
8F:→ asdvcx: 我跟老婆在国外登记结婚,我们两家并没因此出现家庭问题 11/20 17:43
9F:→ asdvcx: 或是引发地震或核灾。到底可能出现什麽问题呢? 11/20 17:43
10F:推 Ecclestone: 现在有不少同性恋迫於家庭不得以和异性结婚 11/20 17:45
11F:推 oceanpitts: 问题喔,找不到结婚对象的某些异性恋男会崩溃迁怒吧, 11/20 17:46
12F:→ oceanpitts: 但要叫就给他们去叫,女同又不可能会挑他们XDD 11/20 17:46
13F:→ asdvcx: Ecclestone你回完了吗?呃,好像没说完? 11/20 17:49
14F:→ bluebrown: 同性恋和异性结婚,所以?自己种下的因,自己就得承担 11/20 17:50
15F:→ asdvcx: 我先去吃饭,等等再来回。 11/20 17:51
16F:→ bluebrown: 可以一辈子演下去,也可以选择坦承和谅解. 看见问题 11/20 17:53
17F:→ bluebrown: 才能解决问题. 而不是龟缩起来,假装问题不存在 11/20 17:53
18F:推 lowi: 推 11/20 18:58
19F:嘘 misheng: 没那麽多人支持拉,切…… 11/20 19:03
20F:推 hyposoda: 楼上嘘屁 我就是支持者之一啊 11/20 19:09
21F:推 fang122: 支持者+1 11/20 19:20
22F:推 emsian: 推 11/20 19:36
23F:推 lookworld: 支持 11/20 20:02
24F:推 kageo101: 只好推给某楼看所谓的没那麽多人 11/20 20:06
25F:推 vane1631yayo: 推,已转发~ 11/20 20:23
26F:推 cching1021: "沈默的多数"又来了(翻白眼) 11/20 20:34
27F:推 manabi: 支持者+1 11/20 20:57
28F:推 sputnik: 支持+1 11/20 21:07
29F:推 BirthdayBoy: 这是misheg的黑暗兵法 牺牲小我召唤大量支持者 11/20 21:13
30F:→ asdvcx: 我厚脸皮的恳请大家让更多人关注婚姻平权法案 11/20 21:22
31F:推 november4th: 支持者+1 11/20 21:44
32F:推 suikako: 支持+1 11/20 21:52
33F:推 youwhite: 支持者+1 11/20 21:53
34F:推 pagl: 支持 11/20 22:09
35F:推 Kinging: 支持 11/20 22:09
36F:推 recluseshi: 支持 11/20 22:25
37F:推 aimify: 支持啦!!切!!! 11/20 22:46
38F:推 njqufm04: 支持! 11/21 00:59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07:39:44
※ 编辑: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07:40:35
39F:推 esasin: 推,又要打电话写信了,这年头不运动都不行 11/21 09:06
40F:推 NBIF: 推 许多莫名奇妙政策什麽时候管过民意了 用民意当藉口 11/21 11:55
真的,不提民意还好,一提我就骂脏话了。
41F:推 love121: 花惹发QAQ 11/21 12:20
42F:→ P75201314: 支持*1 11/21 12:32
※ 编辑: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12:55:54
43F:推 HIGHDAY: 来去沟通一下 11/21 14:11
44F:推 yazi: 推,提民意真的想让人骂脏话 = = 11/24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