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asin (抛物线)
看板the_L_word
标题[闲聊] 模拟宪法法庭辩同性婚 反方临阵退出
时间Sat Jun 14 08:51:38 2014
六月同志活动多多,
本来很期待今天这场重头戏,
结果~
来聊聊吧(本篇不限聊此新闻)。
是说,这就叫所谓的
中离 吗?
虽然很想说:哈哈哈 UCCU 但这对於对话并无益处,
期待能不断有对话&辩论,让大众更清楚双方论述,
婚姻平权才能早日实现。
在公视新闻议题中心PNN把影音上传youtube前,
PublicIssue板有TonyQ大的文字记录
模拟宪法法庭辩同性婚 反方临阵退出
转自风传媒
http://goo.gl/f9Znv3
林玮丰 2014年06月14日 00:55
交大科法所筹备处原订於14日进行「模拟宪法法庭」,针对民法规定「婚姻限於男女」及
「限夫妻才能收养小孩」是否违宪,进行言词辩论。没想到就在模拟宪法法庭即将召开不
到24小时前,反方竟发表声明,表示主办单位程序有问题,反方退出14日的模拟宪法法庭
。知情人士指出,反方声明与事实不符,只是找个理由临阵脱逃而已。
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筹备处聘请前大法官许玉秀规画主持「模拟宪法法庭」课程,原订於
6月14日针对民法第 972条、第1072条及1074条前段是否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婚姻限男女
、异性夫妻才能收养),召开模拟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并邀请李念祖律师担任审判
长。
原本双方都已准备多时,将在14日上午9点半於交通部集思国际会议中心展开辩论程序,
岂料13日晚间6点多,反方突然透过由教会发行的《国度复兴报》发表声明,表示因主办
单位在程序及立场上,均有重大瑕疵,已非一场公平的辩论,因此退出活动。消息一出,
令原本期待多时的法界人士、同志、媒体一阵错愕,因为距离模拟宪法法庭召开的时间,
只剩半天而已。
反方的关系机关诉讼代理人林更盛教授、吴孟玲律师、吕瑞贞律师、刘志忠律师於声明中
表示,主办单位临时推辞反方推荐的大法官人选,并以逾期为由迳行指派人选递补。而关
於是否准许两造声请「法庭之友」,反方则表示主办单位给予时间过於仓促,13日晚间8
点才要作成是否准许声请法庭之友之决定。另外,反方亦不满主办单位对言词辩论程序的
处理方式。因此他们认为已非一场公平的模拟宪法法庭的审理活动,声明退出。
但据知情人士指出,「主办单位辞退反方推荐之大法官」的说法并非事实,该名大法官是
自行辞任退出。关於法庭之友,反方老早得知正方欲提出法庭之友的声请,早可寻觅有利
己方人士,反而是正方一直到最後关头,才知道原来法庭之友的声请被驳回。
据了解,反方阵营是由反对同性婚姻的法律人士组成,其中也有成员具宗教背景,疑有宗
教人士指导。原本成员之中,还有去年在立法院公听会因一席「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才有可
能爱他,收养的小孩不可能爱他」谈话,而声名大噪的任秀妍律师,不过任律师已於先前
退出。
反方声明退出之後,主办单位迄今尚未表示,14日一早9点半就要举行的模拟宪法法庭,
将如何进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6.68.160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the_L_word/M.1402707102.A.625.html
※ esasin:转录至看板 lesbian 06/14 08:56
1F:→ esasin:都没人要跟我聊QQ 是太严肃了吗XD 06/14 09:08
2F:→ esasin:其实很好奇,一旦拉高到宪法层次,反方能如何论证? 06/14 09:08
3F:推 joylach:真理是越辩越明阿(茶) 06/14 09:13
4F:推 winterold:基本上如果扯上宗教因素就很难理性的讨论了 06/14 09:16
5F:→ joylach:但是宗教的论述一出只会让更多人觉得荒扭可笑而已 06/14 09:19
6F:→ esasin:无论有无宗教理由,在法律范畴,还是很想听听反方观点 06/14 09:19
7F:→ joylach:荒谬 06/14 09:19
8F:→ esasin:反方到底要怎麽论述啊? 有高手能指点一二吗? 就宪法层次? 06/14 09:20
9F:推 goodlisa123:知道正式辩论赢不了,乾脆退出还能装可怜,这招真贱 06/14 09:23
10F:→ goodlisa123:摆明了不想对话 06/14 09:24
11F:推 winterold:(退至旁听席)法律的东西完全不懂……囧 06/14 09:24
14F:推 winterold:反方都跑了,竟然没取消? 06/14 09:29
15F:→ esasin:有人递补,内文有写,如果开庭有一造不出庭也是一样要开啊 06/14 09:30
16F:→ esasin:咦咦,这篇没写,我是在哪里看到的,有报导说会请人递补 06/14 09:36
17F:推 XUDT:一早看到很傻眼,我也想不出反方在宪法上要怎麽论述,我只会 06/14 09:37
18F:→ XUDT:觉得他们没念宪法而已 06/14 09:37
19F:推 shingou:居然是交大科法举办?其实拖逃不就像方思瑶一样?(歪楼 06/14 09:38
20F:→ shingou:我自掌嘴3下) 06/14 09:38
21F:→ esasin:这篇不限聊本文啊,但是果果你会被宝控打 06/14 09:40
22F:推 goodlisa123:大宝至少是抱着为你好的心态烙跑,这个根本是耍贱招 06/14 09:41
23F:→ goodlisa123:等下要考试不能看了QQ 06/14 09:41
24F:→ esasin:可以请问现在声请方发言的是谁吗? 06/14 09:46
25F:推 change1318:思一切拢系方思瑶 06/14 09:46
26F:推 winterold:果果,那是不一样的脱逃(咦?) 06/14 09:47
27F:推 shingou:其实「为你好」可正可负,这个社会的法律也可以说是为你好 06/14 09:48
28F:→ shingou:啊,法律维护她以为的系统运作准则,不就跟思瑶认为晓婷 06/14 09:48
29F:→ shingou:应该跟建廷走入异性婚姻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06/14 09:48
30F:推 zhu0825:傻眼耶~ 06/14 09:48
31F:推 winterold:那就只好逼反方方思瑶出来面对了XDDD 06/14 09:53
32F:推 goodlisa123:也是XD我只是觉得大宝至少存着善意,而这个我完全感觉 06/14 09:54
33F:→ goodlisa123:不到(我真的得去考试了QQ 06/14 09:54
34F:→ esasin:公视说:pnn脸书粉丝页每一段程序会有文字转播,可搭配观看 06/14 09:55
35F:推 rewin:婚都结成了 为啥要逼方思瑶当小三 算了吧 06/14 09:56
36F:→ esasin:可是律师,你看起来很婆耶(殴 06/14 09:58
37F:推 shingou:re大如果要拿人间法律来说 要到户政事务所登记才是结婚喔 06/14 09:58
38F:→ shingou:说实在话小三的定义真的要用"婚姻"来界定吗? 06/14 09:59
39F:→ shingou:那同性恋之间不就永远没小三? 因为没婚姻效力阿(认真个屁) 06/14 09:59
40F:→ esasin:监定人现在正在谈:婚姻不是爱情,太多人不是因为爱情结婚 06/14 10:00
41F:→ esasin:跟剧情超合的啊啊啊 06/14 10:00
42F:推 shingou:版版又不理我了 亨 06/14 10:04
43F:推 winterold:先推果果不能用婚姻界定第三者,但难道又能合理化只有 06/14 10:05
44F:→ winterold: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这论点吗? 06/14 10:05
45F:推 xyz710263p:版大好high XDDD 以宪法来论应该很难反对吧... 06/14 10:05
46F:→ winterold:所以解套方式就是同志平权法快通过XD 06/14 10:06
47F:→ xyz710263p:如果不用一个明确标的物来界定,也太难判定了吧~ 06/14 10:06
48F:→ esasin:真的蛮可惜的,声请方确实没有聚焦声请意旨 06/14 10:06
49F:→ esasin:反方又缺席,变成让老师们角色扮演 06/14 10:07
50F:推 jpnice:参加过公听会,亲眼见证到护家盟那些披着律师服的伪圣徒嘴 06/14 10:09
51F:推 jpnice:脸,他们的律师其实也都是各教会的长老或牧师,言论非常统 06/14 10:11
52F:推 jpnice:一在拗出来的圣经下,从未真正有过关於法律层面的论述。 06/14 10:13
53F:推 xyz710263p:如果有一个人她同时爱AB那要怎麽分所谓第三者? 06/14 10:09
54F:→ esasin:少女~"一般"社会眼光是以所谓先来後到? 06/14 10:10
55F:推 winterold:我想问一个很弱的问题(请不要当我),是因为同志平权法 06/14 10:11
56F:→ winterold:被包裹在多元成家法案里才比较难通过的吗?如果单独审同 06/14 10:11
57F:→ winterold:志平权法会不会阻力小一点?? 06/14 10:11
58F:→ esasin:Q如果婚姻以性别作为要件属违宪,是否要一并考虑其他 06/14 10:11
59F:→ esasin:以性别作为规范依据的相关法律,例如:兵役之义务性 06/14 10:12
60F:→ esasin:冬大,现在确实只有婚姻平权案通过一读,本来就是分开的 06/14 10:13
61F:→ jpnice:今天因为直播,不敢让大众看见真相所以脱逃。 06/14 10:14
62F:推 sphinx1031:拉到宪法层级....就说丢给立法机关决定好了XDD 06/14 10:14
63F:推 winterold:谢版大……囧 06/14 10:15
64F:→ esasin:Q.国家为何要保障人民的结婚权? 现行民法有无权利侵害问题? 06/14 10:18
65F:推 jpnice:谢版大即时转播。支持同志的教会朋友们大都去了现场~ 06/14 10:20
66F:推 alice7213:这反方真的好难辩论哦....我找不到合宪解释。 06/14 10:20
67F:推 XUDT:在上别的课,无法看直播。最近听朋友说个案,基督徒老师性骚 06/14 10:20
68F:→ XUDT:扰lesbian 学生,辩称要矫正女同学的性倾向。理直气壮的好骇 06/14 10:20
69F:→ XUDT:人 06/14 10:20
70F:→ esasin:是否违反平等权,要检视是否因分类存在,导致权利侵害 06/14 10:21
71F:→ esasin:如果有,例如同性伴侣无法和异性伴侣享有同样的结婚自由 06/14 10:22
72F:→ esasin:就构成不平等对待 06/14 10:23
73F:→ esasin:Q.国家可以仅以传统作为立法目的吗? 06/14 10:24
74F:推 shingou:第三者在现在的瑶婷廷的确不好定义 只能确定这场婚姻 06/14 10:24
75F:→ shingou:无法律效力 (异性恋最爱说的不是吗?XD 06/14 10:24
76F:→ esasin:同性婚姻没有破坏现行婚姻制度,只是让同志进入现行婚姻制 06/14 10:25
77F:→ esasin:故难以论述同性婚姻破坏国家/政府利益 06/14 10:26
78F:推 shingou:有牵扯到的利益应该就只有选举吧(我认真的 06/14 10:27
80F:→ XUDT:反对方在律师杂志的文章 06/14 10:28
81F:→ esasin:张宏诚老师的结论好港动QQ 06/14 10:30
82F:→ esasin:其实,是奸情根本就是一部毁家废婚的前卫之作啊 06/14 10:40
85F:推 MisterMr:可以回文吗 板大 06/14 10:41
86F:→ illyc:参考资料 06/14 10:41
87F:→ MisterMr:其实我也可以用推文的XD 06/14 10:42
88F:推 shingou:其实"家庭" "关系" 都是被定义的~远古时代只有群居阿 06/14 10:42
89F:→ esasin:当然可以回文啊,欢迎多多讨论 06/14 10:42
90F:→ MisterMr:我上过柯志明的课 他很常用台大哲学系教授的身分发言= = 06/14 10:42
91F:→ MisterMr:算了我直接打一下好了 06/14 10:43
92F:→ MisterMr:简单来说他那时候有一个观点是我印象很深刻的 06/14 10:43
93F:→ MisterMr:他说: 法律的制定有一部份为了增进国家利益 06/14 10:43
94F:→ MisterMr:在他的看法以内婚姻就是为了国家利益而设定的 06/14 10:44
95F:→ MisterMr:以下都是他的看法 他说法律订立婚姻不是订成一种权利 06/14 10:45
96F:→ MisterMr:国家之所以设立婚姻最基本的其实是为了新生儿 06/14 10:45
97F:→ MisterMr:所以婚姻不是与生俱来的 是国家为了国家利益而设立的 06/14 10:46
98F:→ MisterMr:虽然我们都知道异性恋情侣结婚不保证必定会生育 06/14 10:46
99F:→ MisterMr:但不能因此去推翻国家立订婚姻是为了国家利益这点 06/14 10:47
100F:→ MisterMr:这是他的说法啦 因为他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 所以他这样讲 06/14 10:47
101F:→ MisterMr:的时候我还蛮印象深刻的= = 但当然他们那些人反对大部分 06/14 10:47
102F:→ MisterMr:原因还是因为基督教的教义~_~ 06/14 10:48
103F:→ MisterMr:然後他们很喜欢说 同性恋者不是不能结婚 没人规定 06/14 10:48
104F:→ esasin:这个论点也太弱XDD 两下就被推翻,多的是婚内不生育者 06/14 10:49
105F:→ MisterMr:"不能跟同性者结婚"跟"同性恋不能结婚"是两个不一样的事 06/14 10:49
106F:→ MisterMr:板大 但是那个教授的说法就是 06/14 10:49
107F:→ MisterMr:设立婚姻的初衷是为了国家利益 但现在同志争取能结婚 06/14 10:49
108F:→ esasin:以及婚外生育者;如果以现行婚姻与经济制度的紧密镶嵌, 06/14 10:50
109F:→ esasin:来论述婚姻对国家利益的重要性,说不定还比较有说服力 06/14 10:50
110F:→ MisterMr:无助於国家利益 且他们又不将婚姻视为权利 所以同志没 06/14 10:50
111F:→ MisterMr:合理的理由去"要求设立法律" 06/14 10:50
112F:→ MisterMr:总之他们的意思是:同志争取婚姻这点法律"没必要"设立 06/14 10:51
113F:→ MisterMr:因为他们认为 一男一女的婚姻当初会设立不是为了爱情而是 06/14 10:51
114F:→ MisterMr:为了国家利益 所以同志没资格去争取 的意思-...- 06/14 10:52
115F:→ MisterMr:也就是说如果婚姻的"立法是为了世代传承" 06/14 10:53
116F:→ MisterMr:他们有办法讲的说你讲的跟他们讲的不一样XDDDDDD 06/14 10:53
117F:→ esasin:妇女就业有损於家庭安定,家庭安定与国家利益关系重大, 06/14 10:52
118F:→ esasin:所以没有必要鼓励妇女就业。 太好推翻了 06/14 10:53
119F:→ esasin:是啊,这就可以再问,如果是为了生物性的繁衍目的, 06/14 10:53
120F:→ esasin:那全面松绑各种生养限制:代理孕母、婚内外子女拥有相同权利 06/14 10:54
121F:→ esasin:不是更能达成他们想要的目的吗? 弱~ 06/14 10:54
122F:→ rileymurray:这什麽论点啊= = 既然如此,那是否也该立一条法: 06/14 10:54
123F:→ rileymurray:所有结婚的人都必须生育....? 06/14 10:54
124F:推 TaeSicNy:虽然不是很懂法律 但我觉得反方论点很好笑的是同性恋者可 06/14 10:54
125F:→ TaeSicNy:能能生育 事实上是你阻止同性结婚也不可避免和他们不想 06/14 10:54
126F:→ TaeSicNy:异性结婚生子啊XD 06/14 10:54
127F:→ MisterMr:我真的在那堂课大大感受到基督教人士的想法有多不同 06/14 10:54
128F:→ MisterMr:我一直跟想跟楼上说:sica我也爱你>////< 06/14 10:55
129F:→ MisterMr:他们的意思大概就是婚姻最初是给男女+小孩 06/14 10:55
130F:→ esasin:但是代理孕母、非婚生子女权利等,显然又会挑战他们的价值 06/14 10:55
131F:→ MisterMr:你如果不想男女+小孩 就不要想结婚 因为他们觉得结婚 06/14 10:56
132F:→ MisterMr:的用意=养育下一代 06/14 10:56
133F:→ esasin:然後就会自打嘴巴了。颗颗 06/14 10:56
134F:→ MisterMr:比如教授举例是说 法国就让同性伴侣有相同权益 06/14 10:56
135F:→ esasin:好吧,我知道反方为什麽今天要中离了,回去练好再来吧 06/14 10:56
136F:→ MisterMr:但似乎不是用"婚姻"这个名义?实际情况我不清楚 06/14 10:56
137F:→ MisterMr:板大 你知道法国真的是这样吗?我是不晓得 是他举的例.. 06/14 10:57
138F:→ MisterMr:简单来说他们的想法其实很简单 06/14 10:58
139F:→ MisterMr:结婚=最好是男女+好好养小孩长大=.= 06/14 10:58
140F:推 shingou:XDD MisterMr大我可以跪求你重发一篇文吗? 好想看 06/14 10:59
141F:→ MisterMr:然後再补充一句 如果不生也没办法 毕竟婚姻已经设立好了 06/14 10:59
142F:→ MisterMr:其实我说真的 要不是因为他害我跟老婆不能真的结婚 06/14 10:59
143F:→ MisterMr:我会很尊重他这样想 因为我们私下聊过 他其实蛮有礼貌 06/14 10:59
144F:→ esasin:呵呵,那他怎麽不举荷英西呢? 06/14 11:00
145F:→ MisterMr:比起那些真的只会嘴巴上骂人的人来讲他有他脑中一套伦理 06/14 11:00
146F:→ MisterMr:道德 若不是危害到我 我其实不会那麽不悦= = 06/14 11:00
147F:推 shingou:我想我还是移民去英国好了 06/14 11:00
148F:→ MisterMr:其实啊 我听他们讲一讲 大概懂他们是什麽感觉 06/14 11:01
149F:→ esasin:几乎所有有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侣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国家, 06/14 11:01
150F:→ esasin:在同性生养小孩方面的立法确实都不是同步 06/14 11:01
151F:→ esasin:但是最终都朝向让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有同样的权利 06/14 11:02
152F:→ MisterMr:像我,我是真的不太能去"真心祝福"一对亲生兄妹或姐弟交往 06/14 11:02
153F:→ MisterMr:在她们的伦理道德中就是这样看同性恋的 呵呵 06/14 11:02
154F:→ MisterMr:虽然我们都会觉得这很荒谬 但他们眼中这就是罪恶 06/14 11:02
155F:→ MisterMr:只是我不会去抗争那些人有他们的权利 他们会 ~"~ 06/14 11:03
156F:→ esasin:Mi大,我认为那是他们从滑坡理论过度延伸的陷阱 06/14 11:03
157F:→ MisterMr:对了,我昨天半夜看完凡妮莎的妻子 太过瘾了>"< 06/14 11:03
158F:→ esasin:例如多夫多妻、乱伦、人兽等等 06/14 11:03
159F:→ MisterMr:e大,我不是要讲他们批评的方式 06/14 11:03
160F:→ MisterMr:是指他们"眼中看出去"我们的样子就同你举的例子一样 06/14 11:04
161F:→ MisterMr:所以我可以用同理心尊重他们不喜欢 只是他们"主动危害"我 06/14 11:05
162F:→ MisterMr:就没办法容忍了... 06/14 11:06
163F:→ MisterMr:我不知道要怎麽讲~"~ 大概就像从小不吃牛的人 06/14 11:07
164F:→ shingou:M大我懂你的意思 06/14 11:07
165F:→ MisterMr:应该说像我啊公啊骂那代 养牛 视牛为夥伴的 06/14 11:08
166F:→ MisterMr:虽然不会去骂吃牛的 但看在他们眼里就是不开心吧(?) 06/14 11:08
167F:→ MisterMr:只是说现在这些不吃牛的出来逼我们不能吃牛了Orz 06/14 11:08
168F:推 MisterMr:是我人太好吗XD?只要他们不满藏在心里我都可以接受 06/14 11:10
169F:→ MisterMr:每个人都该有喜欢讨厌的权利 只是讲出来我就会去吵架XDDD 06/14 11:10
170F:→ MisterMr:毕竟要讲出来就要接受有人不认同嘛(?) 06/14 11:11
171F:→ esasin:Mi大~ 你说的我都懂,但是他们之所以站不住脚, 06/14 11:11
172F:→ esasin:正是因为"人权"这件事不能以任何人的好恶论之 06/14 11:11
173F:→ esasin:他们敢大声说我就是不喜欢原住民、不喜欢身障者吗? 06/14 11:11
174F:→ esasin:这种好恶不叫人权,因其本身已经构成对特定族群的人权侵害 06/14 11:12
175F:推 XUDT:推 人权不能以任何人的好恶论之 06/14 11:12
176F:推 change1318:是啊 现在的问题大概是在他们不认为"婚姻"是人权 06/14 11:13
177F:推 shingou:想结婚还要找理由 颇累(打哈欠) 06/14 11:15
178F:推 change1318:因为他们觉得婚姻不是人权所以平等说自然不适用 认为婚 06/14 11:15
179F:→ change1318:姻不是人生来就有的权利而是在社会的体制下形成的机制 06/14 11:15
180F:→ change1318:所以不像工作 生存这种 生来就有 是机制 没必要人人都 06/14 11:16
181F:→ change1318:有的想法 06/14 11:16
182F:→ change1318:啊拍谢 我换手机就换帐号了。╮(╯_╰)╭ 06/14 11:17
183F:推 rrcmjp:M大拿吃牛举例,让我突然有点想反驳(?) XD 06/14 11:17
184F:→ rrcmjp:我不吃牛,但我尊重别人吃牛的权力... 不会不开心啊XDD 06/14 11:17
185F:→ rrcmjp:倒是很多因为宗教吃素的人,总爱逼迫别人跟他们一起吃素.... 06/14 11:17
186F:→ esasin:是啊,如果现行法律是反过来限制婚姻於同性之间,又如何呢 06/14 11:18
187F:→ esasin:这群人还能以"不是人人需要"的理由来辩论吗? 06/14 11:18
188F:推 change1318:对 我要讲的是因为一种伦理而不吃牛 不是喜好啦 06/14 11:19
189F:→ esasin:原来ch大和Mi大是同一个人呀(重点误 06/14 11:19
190F:推 shingou:大家到底要不要回文啦 我眼睛要脱窗了 06/14 11:20
191F:推 MisterMr:他们会说: 不要谈这种如果的问题XD 06/14 11:20
192F:→ MisterMr:会说: 如果有这个如果 当初就不会设婚姻XDD 06/14 11:20
193F:→ esasin:呵呵,很好啊,那继续,他们如何证明当初婚姻制度的设计 06/14 11:22
194F:→ esasin:"只有"为了确保在法律所保障的伴侣关系下使人们繁衍後代? 06/14 11:22
195F:→ MisterMr:其实我觉得很感慨啊 以前有一个老老的国文老师 06/14 11:21
196F:→ MisterMr:她对我超好的 可是她真的是虔诚基督徒 06/14 11:21
197F:→ MisterMr:她是那种会觉得"同性恋生活有罪很可怜" 然後就哭了的人 06/14 11:22
198F:→ MisterMr:我就觉得很囧 还好她不知道 但她是真心的觉得 06/14 11:22
199F:→ MisterMr:不信耶稣心灵很孤独然後她就为他们难过就哭了 我都气不了 06/14 11:22
200F:→ MisterMr:对 我真想知道他们怎麽证明囧 06/14 11:23
201F:→ MisterMr:我只是有点感慨 人心有一块永远不接纳某些人 不辛苦吗? 06/14 11:23
202F:→ esasin:需要的时候,他们会强调婚姻的生物性功能 06/14 11:23
203F:→ esasin:黄长玲老师上场了~ 06/14 11:24
204F:→ MisterMr:板大 我觉得他们强调得是 有孩子的家庭 并养育下去 06/14 11:24
205F:→ MisterMr:他们理想的婚姻是一对有爱的父母+好好养孩子 囧 06/14 11:24
206F:→ MisterMr:在他们眼中没生孩子的婚姻还真的是不完整的哦~ 06/14 11:25
207F:→ MisterMr:就算夫妻在相爱也没用 柯先生的立场是这样的 呵呵 06/14 11:25
208F:→ MisterMr:Ps 对 是同一个人XDDDDDD 06/14 11:25
209F:→ esasin:是~所以才会说出"没有血缘的孩子不会爱他"这种恶魔言论 06/14 11:26
210F:→ esasin:非常同意Mi大,其实是以爱的名义,行仇恨的行为 06/14 11:27
211F:→ esasin:散布仇恨、压迫的思考而不自知,甚至自认师出有名 06/14 11:27
212F:→ esasin:我觉得这才是更让人遗憾的 06/14 11:28
213F:→ esasin:以宗教的道德凌驾世俗的法律与人权,这是他们最大的盲点 06/14 11:29
214F:推 HIGHDAY:(1)台湾不是以宗教立国为基点 06/14 11:27
215F:→ HIGHDAY:(2)宪法第2章第7条论述"人人平等"的涵盖 06/14 11:31
216F:推 MisterMr:最感伤的是他们始终不知道自己的爱藏着压迫啊 06/14 11:31
217F:→ MisterMr:我真的看过很多人他们真以为自己是做对的事~"~ 06/14 11:31
218F:→ HIGHDAY:基於(1)(2) 反方如何辨论 ,我也很好奇。落跑不意外 06/14 11:33
219F:→ esasin:现在黄长玲老师正在针对同性伴侣也能生殖繁衍的议题 06/14 11:33
220F:→ esasin:"现在用非自然方式生育的多是异性恋(因为法律规定), 06/14 11:34
221F:→ esasin:他们并没有因此被剥夺婚姻权,也有人结婚不生,也未被剥夺 06/14 11:34
222F:→ esasin:所以如何以此为由剥夺同性婚姻权利?" 06/14 11:34
223F:推 MisterMr:他们的A:从未剥夺 因为自始没资格拥有(厂厂) 06/14 11:36
224F:→ esasin:................. 06/14 11:37
225F:→ MisterMr:板大无言了吗XDDD我真的觉得他们这样想耶 06/14 11:37
226F:→ HIGHDAY:重点了,"无性繁殖"(非一男一女),踩到人家的痛脚 06/14 11:37
227F:→ esasin:是啊,超会自打嘴巴的XDD 06/14 11:37
228F:→ MisterMr:他们觉得婚姻就是不是我们本来可以拥有的厂厂 06/14 11:37
229F:→ MisterMr:感觉很值得纪念耶 06/14 11:38
230F:→ MisterMr:→ esasin:................. 06/14 11:38
231F:→ MisterMr:XDDDDDDDDDDD我在电脑前爆笑 06/14 11:38
232F:→ esasin:他们认为同性婚姻是额外给予权利,然而对我们来说是返还 06/14 11:38
233F:→ esasin:原本被剥夺的基本权利 06/14 11:38
234F:→ esasin:真的愈讨论愈能理解为何要临阵脱逃,光人权就打趴了 06/14 11:39
235F:→ MisterMr:不,他们眼中婚姻不是权利我觉得XDDD 06/14 11:39
236F:→ esasin:是,所以我想他们也很清楚,这是他们眼中的定义 06/14 11:40
237F:→ MisterMr:就是因为他们不觉得是权利才不觉得我们在平"权" 06/14 11:40
238F:→ esasin:然而拉高到宪法层次,其实根本很难做出有力论述 06/14 11:40
239F:推 winterold:所以我们该说反方其实很有自知之明?建廷请好好学学XDD 06/14 11:41
240F:→ winterold:(什麽结论XDD) 06/14 11:41
241F:→ HIGHDAY:我先说,我无意冒犯个人信仰,但是我真的要再说一次,我 06/14 11:41
242F:→ HIGHDAY:们现在看的圣经/佛经,都是後人(活着的人)按自己的意思去 06/14 11:41
243F:→ HIGHDAY:解说 06/14 11:41
244F:推 MisterMr:建廷:.......这样也躺枪 06/14 11:41
245F:→ esasin:建议反方好好去看今天颜厥安老师的监定书,有说服力多了 06/14 11:43
246F:→ HIGHDAY:但是高举宗教大旗,行压迫歧视之实,我想 "爱世人"的天公 06/14 11:44
247F:→ HIGHDAY:伯应该会不开心 06/14 11:44
248F:→ HIGHDAY:鬼哩 啥额外权力,空茫了吧 说这话的人 06/14 11:46
249F:推 MisterMr:我也常在想,真有上帝的话,他看着这些人什麽想法? 06/14 11:46
250F:推 rayshe:拉高到宪法层次的话…反方要怎麽辩真的还蛮好奇的@@…应该 06/14 11:47
251F:→ rayshe:是发现无法理依据就落跑了吧~科科 06/14 11:47
252F:→ HIGHDAY:以宪法而言,反方站不住 06/14 11:49
253F:→ HIGHDAY:还好,我们不是联邦制 06/14 11:50
254F:推 MisterMr:能跟大家讨论真是开心~~~~~~ 06/14 11:52
255F:→ MisterMr:虽然说教会的人很多不理智跳针的 但我也觉得很多拉板的人 06/14 11:53
256F:→ MisterMr:也是连对方怎麽想都搞不懂就只顾着开炮 没办法好好聊QAQ 06/14 11:53
257F:→ MisterMr:板上的大家真好(拥抱) 06/14 11:53
258F:→ esasin:颜老师的观点对於日後争取立法有很多提示作用,值得思考 06/14 11:55
259F:推 jibahun:大家讨论的真开心,我看得也好开心 06/14 11:55
260F:推 darkborder:推文很有深度,不回文吗XD 06/14 11:58
261F:推 jibahun:推教会里的声音很多,这个深度问题牵涉层面很广,大多数人 06/14 12:01
262F:→ jibahun:都尚在考虑跟讨论中,那些拿着圣经攻击人的,他们立基在 06/14 12:02
263F:→ jibahun:自我之上的论述薄弱,缺乏逻辑,几乎可以直接无视 06/14 12:03
264F:→ jibahun:确定的价值观是,每个人都无权论断心地良善的他人 06/14 12:07
265F:→ esasin:遗憾的是以往相较友善的长老教会今年通过了反同性婚姻牧函 06/14 12:07
266F:→ esasin:黄长玲:"同性伴侣法(以特别法处理)的问题在於隔离 06/14 12:08
267F:→ esasin:多数现在有同婚法的国家都走过这个途径,最终还是回归同婚 06/14 12:09
268F:→ HIGHDAY:版大,这条新闻我也有注意 06/14 12:10
269F:→ darkborder:这次辩论提出很多值得思考与探讨的论述,当立法机关愿 06/14 12:08
270F:→ darkborder:意正视时,是有机会的,而所持主张薄弱方大概只能程序 06/14 12:11
271F:→ darkborder:上着手。 06/14 12:11
272F:→ HIGHDAY:我本身无固定信仰 (有固定伴侣~喂~XD) 06/14 12:12
273F:→ HIGHDAY:但是有朋友是信仰阿门,教会的力量真的很大,不论有形无 06/14 12:14
274F:推 jibahun:信仰必须是出於自由意志,信友来来去去,只可惜了长老教会 06/14 12:18
275F:→ jibahun:就算只就程序上攻防,大法官释宪仍会是重要关键的一环 06/14 12:20
276F:→ esasin:现在就是因为行政和立法机关不动,只能期待释宪 06/14 12:20
277F:→ HIGHDAY:正因为团契活动是宗教行为,很重要的"形成共识"仪式,掌 06/14 12:22
278F:→ HIGHDAY:权者应该有更开扩的胸襟,以大家长之姿,接纳家里每一个 06/14 12:22
279F:→ HIGHDAY:小孩 06/14 12:22
280F:→ HIGHDAY:立法很重要 06/14 12:22
281F:→ HIGHDAY:只要法条通过,行政单位就必需有所作为 06/14 12:23
282F:→ esasin:颜老师很会辩XDDD 派他代理反面意见是对的 06/14 12:24
283F:推 darkborder:板大说得是,期待释宪能断开捆绑立法/行政的魂结XD 06/14 12:24
284F:推 winterold:我想请教基督教反对同性恋的理由是基於“神当初创造人 06/14 12:25
285F:→ winterold:时,对人的恋爱和性行为是设定在与异性而非与同性“, 06/14 12:25
286F:→ winterold:降吗? 06/14 12:25
287F:→ esasin:Mi大,法国通过同婚的同时也通过同性配偶可领养小孩 06/14 12:26
288F:→ HIGHDAY:释宪,在现实情形,多数是指"法条违宪",或是"个案进行,现 06/14 12:28
289F:→ HIGHDAY:行法条不足应付" 06/14 12:28
290F:→ HIGHDAY:希望借由"释宪"形成"案例,进而形成"成文法条。 06/14 12:30
291F:→ esasin:Q.如果以"准用"972处理同性婚姻是否仍有隔离平等的问题? 06/14 12:32
292F:推 yazi:用圣经或信仰来攻击别人真的很无言,又不是每个人都是基督徒 06/14 12:33
293F:→ yazi:再说基督徒又有多少人很认真的尊守他们的戒律? 06/14 12:33
294F:推 MisterMr:简单的说上帝创造的是亚当和夏娃 06/14 12:33
295F:→ MisterMr:不是亚当和亚当也不是夏娃和夏娃 也因此人类才有子孙 06/14 12:34
296F:→ MisterMr:我不确定他们是不是主要这样想 但我听过这说法 06/14 12:34
297F:→ MisterMr:基本上聪明一点的教徒都不会拿圣经的条文来攻击了 06/14 12:34
298F:推 winterold:其实人是演化而来的,不是上帝创造的,so………… 06/14 12:35
299F:→ MisterMr:因为太多现实没用的话,比如丢石打死.奴隶制等等 06/14 12:35
300F:→ MisterMr:比较聪明的教徒都不会直接拿经文来反同了 06/14 12:36
301F:→ cdyz:我想回应winter大: 基督教反对同性恋最有利的经文在於 06/14 12:35
302F:→ cdyz:圣经经文是有写过男人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 男与男行可憎之事 06/14 12:36
303F:→ MisterMr:还有一群人甚至主张"同性恋倾向"是天生的 但 06/14 12:37
304F:→ yazi:是说...夏娃好像是亚当的肋骨变出来的 06/14 12:37
305F:→ MisterMr:"要不要和同性在一起"可以是选择的 06/14 12:37
306F:→ MisterMr:ya大,对的 06/14 12:37
307F:→ cdyz:但是..这句经文的时代背景 是那时的民间信仰有"娈童"(男妓) 06/14 12:37
308F:→ cdyz:的存在。 而且其实圣经对於奸淫罪的规范更严格 同样指责是罪 06/14 12:39
309F:推 bobowai:香港也可能要参考一下这些理据xd 06/14 12:38
310F:→ MisterMr:所以教徒也主张,女人和男人会结婚是不可分离的,是彼此的 06/14 12:38
311F:→ MisterMr:骨肉相连的 我记得有条文 上课老师有讲过囧 06/14 12:38
312F:推 yazi:但是自己和自己的肋骨结婚生小孩感觉好怪欧... 06/14 12:39
313F:→ MisterMr:XDDDDDDD你好可爱 06/14 12:39
314F:→ MisterMr:CD大是本身有接触吗?如果我有讲错要帮我修正Orz 06/14 12:40
315F:→ cdyz:也同意Mi大所说 的确圣经当中有这些部分的描述 06/14 12:40
316F:→ MisterMr:我还记得圣经有讲到 如果一对夫妻奸淫(和外人性交) 06/14 12:41
317F:→ MisterMr:等於是撕裂彼此的意思 所以是十诫之一 06/14 12:41
318F:→ MisterMr:因为圣经里好像说男女结合便为一体 若奸淫则是撕裂他人 06/14 12:41
319F:→ MisterMr:我很怕讲错 这都是上课老师讲的XDDD考试还有考 06/14 12:42
320F:→ HIGHDAY:是我的话,会联署"多元&平权"法案进立法院排程,再去申请 06/14 12:42
321F:→ HIGHDAY:释宪'972"民法 06/14 12:42
322F:→ cdyz:稍微修正是 圣经是讲男女结婚後成为一体啦(是指夫妻一体概念) 06/14 12:42
323F:→ esasin:自己和自己的肋骨结婚生小孩→啥毁啦XDDD 06/14 12:43
324F:→ MisterMr:我不是很确定XD cd大说的应该比较正确 06/14 12:43
325F:→ cdyz:至於肋骨是个大误会 是个要解开的大误会...夏娃是夏娃 06/14 12:44
326F:→ cdyz:由夏娃她爹生的(小声) (但是光看经文会误会)(苦笑) 06/14 12:45
327F:→ MisterMr:CD大要解释嘛XDD PS我会背十诫耶 考试有考.. 06/14 12:45
328F:→ HIGHDAY:准用法庭,有成功案例?(这我不知) 06/14 12:46
329F:→ cdyz:阿 刚写完怕讲不清楚 意思是:夏娃不是亚当的肋骨 06/14 12:46
330F:→ cdyz:夏娃是由她父母生出来的。(跟我们一样 Orz) 06/14 12:47
331F:推 MisterMr:ya大表示:不是跟肋骨生小孩了(!?) 06/14 12:47
332F:推 melodark:个人上次在教会中有跟教友辩论过同性恋的问题,我的感想是 06/14 12:48
333F:→ melodark:就算你说的多有道理和逻辑,某些基督徒就是会不断跳针XDDD 06/14 12:48
334F:→ melodark:D 06/14 12:48
335F:→ cdyz:要解释什麽? XD 有关奸淫的经文吗? 还是? @@a 06/14 12:48
336F:→ MisterMr:肋骨的事XDDD 06/14 12:48
337F:→ MisterMr:你好像讲完了:P 06/14 12:48
338F:→ cdyz:因为亚当和夏娃是距今六千多年前的人 人类的历史至少有两万年 06/14 12:50
339F:→ cdyz:所以亚当夏娃不是人类的祖先 而是在所有人当中最先相信神的人 06/14 12:50
340F:→ cdyz:所以才被写在圣经第一章创世纪当中 (小声) 06/14 12:51
341F:推 MisterMr:我前面没上到课 搞不好老师有说XDDDDDDDDD 06/14 12:51
342F:→ esasin:为什麽cd大要一直渐弱啦XDD 06/14 12:52
343F:→ cdyz:不过这段论述请低调XD 一般教会不全是这样说 没听过是正常的 06/14 12:52
344F:→ HIGHDAY:cdyz大~给你~大声公XD 06/14 12:53
345F:推 MisterMr:CD渐弱好可爱XDDDDDDDD 06/14 12:53
346F:→ cdyz:哈哈 是因为这牵扯到一些解释的问题 06/14 12:54
347F:→ HIGHDAY:这段,又踩到人家的脚了XD 06/14 12:55
348F:→ cdyz:就像伽俐略那年代 他主张地动说的时候 教会拿圣经中说太阳是 06/14 12:55
349F:推 MisterMr:其实我必须说 圣经真的蛮厉害的.......... 06/14 12:55
350F:推 yazi:不是跟自己的肋骨结婚让我有点小失落 不能取笑他们的逻辑了QQ 06/14 12:56
351F:→ cdyz:停住的经文来反驳是一样的 (不过这也是大误会一场)(题外话) 06/14 12:56
352F:→ cdyz:所以要低调 XD 06/14 12:56
353F:→ MisterMr:神说,要有光 於是有了光........ 06/14 12:56
354F:→ yazi:然後我一直有疑问 似乎圣经上说的和实际上的情况是不同的而 06/14 12:56
355F:→ yazi:圣经又是他们信仰的依据,那….他们到是为什麽而反对呢QQ 06/14 12:57
356F:→ cdyz:大误会指的是:圣经的经文其实和伽利略的主张是不冲突的 06/14 12:57
357F:推 coleridge:无需小声,圣经本来就有许多诠释方法。 06/14 12:58
358F:→ cdyz:但是理解的错误变成的指责的藉口 06/14 12:58
359F:→ cdyz:因为看不懂阿 像是太阳停止的那个例子 06/14 12:59
360F:→ esasin:上个应该很多人看过的法国司法部长演说,关於同婚&收养 06/14 12:59
363F:→ esasin:推上面演说的原因是他从法律、人权(自由)和宗教谈同婚立法 06/14 13:02
364F:→ MisterMr:好难懂QQ 我其实听过很多人说圣经里完全没有明确谴责同志 06/14 13:00
365F:→ coleridge:理解角度是个人想法不同,无需拿他人打造的枷锁套在自己 06/14 13:00
366F:→ coleridge:身上。 06/14 13:00
367F:推 melodark:个人是觉得,因为圣经的诠释跟时代有关,也跟信徒的角度有 06/14 13:00
368F:→ melodark:关,所以基督教的光谱可以很阔,从极左到极右,保守到激进, 06/14 13:00
369F:→ melodark:只是通常比较有权有势的教会都有很保守的一脸(摊手 06/14 13:00
370F:→ coleridge:mi大,本来就是!会拿圣经谴责同志的,是因为没看见! 06/14 13:02
371F:推 cdyz:同意melo大 XD 06/14 13:02
372F:推 MisterMr:可是还是有人坚持说是有,条文不就写在那边吗? 06/14 13:02
373F:→ MisterMr:为什麽"有没有"这麽明确的东西都有争议呢@@ 06/14 13:03
374F:→ cdyz:西元1600年的人(伽利略时代) 他们不了解纪录者的时代 06/14 13:03
375F:→ cdyz:所以不了解纪录者为什麽这麽写。 就拿经文攻击了 06/14 13:04
376F:→ cdyz:但是如果要论奸淫 都是一样的 拿条文的人请他们多看几遍圣经 06/14 13:05
377F:推 MisterMr:板大的连结真鼓舞人心QQ 06/14 13:06
378F:→ MisterMr:我想听Cd大解释教义定义的奸淫XD 06/14 13:07
379F:推 coleridge:我是真的很懒得跟别人解释这些,宗教观也太狭隘。 06/14 13:07
380F:→ MisterMr:光这点据我了解的定义 应该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的遵守的 06/14 13:08
381F:推 jibahun:推板大连结~ 06/14 13:08
382F:→ javapie:弱弱的说一下,怎麽原住民躺着也中枪啊…… Q___Q 06/14 13:09
383F:推 cdyz:要论婚姻合法性 圣经也没有讲婚姻的必要 只有说那是许你们的 06/14 13:09
384F:推 MisterMr:恩典? 06/14 13:09
385F:→ cdyz:不是命你们的。 06/14 13:10
386F:→ esasin:我道歉。(跪) 没有人敢说他"不喜欢"原住民,因为这就是歧视 06/14 13:10
387F:→ cdyz:的确有说 神配合的 人不得分开 但也没有说人一定要结婚 06/14 13:11
388F:推 melodark:老实说,我一直觉得华人教会的信徒很多都没有好好读神学 06/14 13:11
389F:→ melodark:也没有好好好了解很多重要观点,像是拿政教分离这个点来 06/14 13:11
390F:→ melodark:说,很多基督徒很爱在社会很多不公不义的时候,执着保罗说 06/14 13:11
391F:→ melodark:过的要服从上位者来反对人反对政府,说要政教分离,但到讨 06/14 13:11
392F:→ melodark:论到同性恋或是相关的议题时,说好的政教就不会分离了xD 06/14 13:11
393F:→ esasin:在我心中原民、外/陆配、同志、身心障碍者...所有少数族群 06/14 13:12
394F:→ esasin:和主流族群都一样是人,但所谓人权对於很多人而言还是有 06/14 13:13
395F:→ esasin:区别性。例如同志群内也会有人歧视所谓比较娘或比较踢的 06/14 13:13
396F:→ esasin:但不是讲自己的时候,大家却会忘记这其实也是一种歧视 06/14 13:13
397F:推 MisterMr:嗯,真的,我家那只很讨厌很man的踢 我每每都要念她XD 06/14 13:14
398F:→ melodark:西方之所以会有政教分离的一说,就时因为他们有一段很长 06/14 13:14
399F:→ melodark:的时期,政教合一,教会有权影响政府,反之亦然,但华人社会 06/14 13:14
400F:→ melodark:从来没有这回事,都不知道华人高举什麽政教分离的旗帜XD 06/14 13:14
401F:→ MisterMr:她老是跟我说讨厌T装男生 我就会碎念她......囧 06/14 13:14
402F:→ cdyz:喔 抱歉没回答Mi大的问题: 很简单 内心动淫念就算了 06/14 13:14
403F:→ MisterMr:华人有高举政教分离的话是脑子撞到吗? 06/14 13:15
404F:→ esasin:又或者,为什麽文林苑案有那麽多人去帮忙抗议,那溪州部落 06/14 13:15
405F:→ esasin:的原民居住权益又有多少非原住民谁去关心过? 06/14 13:15
406F:→ esasin:所以我要说的是人权不应有分类、不应有区隔,无论分类依据 06/14 13:16
407F:→ MisterMr:XDDDDDDDD到底哪种人会这麽蠢啦W 06/14 13:15
408F:→ cdyz:旧约(十诫时期) 规范肉体行为 到了新约提升层次到内心层次 06/14 13:15
409F:→ cdyz:melo大....XDDD 06/14 13:16
410F:→ melodark:Mi大,我真的很常听到有人说政教分离的说XDD 06/14 13:16
411F:→ MisterMr:果然在教义底下几乎没有没罪的人囧 06/14 13:16
412F:→ MisterMr:要是政教合一大众台湾人还过什麽农历年啊XDDDDD 06/14 13:17
413F:→ javapie:这是为什麽阿嬷很怕我们晒很黑怕人知道会被歧视。刻板印 06/14 13:17
414F:→ javapie:象真的害死人,不会喝酒不会唱歌跳舞的都得被拱着去做, 06/14 13:17
415F:→ javapie:做了还要被说:你看原住民就是这样。其实状况跟同志在社 06/14 13:17
416F:→ javapie:会中会受到的歧视是很类似的啦! 06/14 13:17
417F:→ MisterMr:或是那些教徒还会被逼着拜马英九的像呢(?) 06/14 13:17
418F:→ MisterMr:ja大,可是我们这个年纪原住民都被喜欢耶XD 06/14 13:18
419F:→ esasin:还有,我是身障者家属,对於那种未明说的歧视也很有感受 06/14 13:18
420F:→ MisterMr:未明说的歧视是什麽? 06/14 13:19
421F:→ esasin:举的例子无意冒犯,只是要强调社会大众的观点是被"教育" 06/14 13:19
422F:→ MisterMr:比如说看到你带着家属就说一句 啊 一定很辛苦吧(尴尬笑)? 06/14 13:19
423F:→ esasin:到对特定族群不可以歧视,但要从基本人权去思考,还有距离 06/14 13:19
424F:→ melodark:然後,关於圣经的诠释,我一向坚持要用同个时空下的其他民 06/14 13:19
425F:→ melodark:族或信仰来比较之後诠释才能看出上帝(对不信者来说是作 06/14 13:19
426F:→ melodark:者)的原意 06/14 13:19
427F:推 yazi:推版大人权不应有分类、不应有区隔! 06/14 13:20
428F:→ HIGHDAY:推版大这段话,我想起一个圣经故事,内容忘了,只记得"如 06/14 13:20
429F:→ HIGHDAY:果你没有犯错,你可以向那个人丢石头" 06/14 13:20
430F:→ MisterMr:板大说得太美好了 我不认为这个社会大众有被教育好囧 06/14 13:20
431F:→ MisterMr:应该是如果你没有犯错才可以向那个人丢石头 没记错是耶稣 06/14 13:21
432F:→ javapie:但看到我点出一个点了吗?就是害怕被歧视这件事情,这其 06/14 13:21
433F:→ javapie:实也存在在不同的族群中,思瑶不也是这样?不,应该说, 06/14 13:21
434F:→ javapie:我觉得把人归类成不同族群的人基本上就该被鞭。 06/14 13:21
435F:→ MisterMr:说的 然後全部人都停手了(没记错的话) 06/14 13:21
436F:→ MisterMr:可是很难啊 不去分类这回事Q_Q 06/14 13:22
437F:推 jibahun:推板大的人权论,整体的社会价值观偏颇,导致人人封闭歧视 06/14 13:22
438F:→ MisterMr:板大说得太美好了 我不认为这个社会大众有被教育好囧 06/14 13:23
439F:→ MisterMr:西方真的被教育好的人多太多了 台湾..只能说 进步空间很 06/14 13:24
440F:→ MisterMr:大吧~"~ 06/14 13:24
441F:→ jibahun:人人应有独立思考的习惯,不再是一味的接受灌输,区分弱势 06/14 13:24
442F:→ MisterMr:连"完全不学着去尊重而不歧视"的人都很少..更不用说人权 06/14 13:24
443F:→ MisterMr:说错 都很多才对 06/14 13:25
444F:→ melodark:像是在旧约时代,中东地区的其他民族会用活人来祭神,相较 06/14 13:25
445F:→ melodark:之下,耶和华不让祂的信徒这样做,又或是其他民族的神殿都 06/14 13:25
446F:→ melodark:有妓女作为所谓跟神灵接触的媒介,但是以色列人的圣殿没 06/14 13:25
447F:→ melodark:有,这些差异可以对照耶和华跟其他神明的不一样之处 06/14 13:25
448F:→ cdyz:这可能跟华人传统价值观有关系(之一) 但讲下去就是思想史议题 06/14 13:25
449F:→ javapie:放开心胸,其实人人都是一样的。 06/14 13:26
450F:→ jibahun:Mi大,我觉得人人有自己的特质,很难不被分类,但可以学着 06/14 13:26
451F:→ jibahun:接纳他人,关怀他人,理解他人,即便别人持着对立立场... 06/14 13:27
452F:→ HIGHDAY:有没有发现,不论是在宗教议题,或社会议题,我们都瑶一 06/14 13:27
453F:→ HIGHDAY:直去解说/说服,跟我们有不同想法的人。或是强迫别人接受 06/14 13:27
454F:→ HIGHDAY:我们的说法/观念 06/14 13:27
455F:→ cdyz:(帮忙补) 所以圣经才会记载不可以拜偶像...这背後是有原因的 06/14 13:27
456F:推 melodark:3新约时代,也就是希腊化时代,不难想像为什麽新约圣经的作 06/14 13:28
457F:→ melodark:者为什麽会对同性恋反感,因为希腊文化里的同性恋关系本 06/14 13:28
458F:→ melodark:来就带点权力宰制的意味,所以我都觉得不能把圣经抽离时 06/14 13:28
459F:→ melodark:空背景来解读,但是华人教会就是很爱这样做 06/14 13:28
460F:推 MisterMr:ji大,我一直在努力呀~能有大家真是太好了~就连拉子圈也很 06/14 13:30
461F:→ melodark:套我的老师们最爱说的一句:都是不念历史的错! XD 06/14 13:30
462F:→ MisterMr:多轻易帮人分类并贴标签的人呀~ 06/14 13:30
463F:→ HIGHDAY:为什麽?因为从有"人"开始在这世界上,就一直过这"照旧" 06/14 13:30
464F:→ HIGHDAY:的生活 06/14 13:30
465F:→ HIGHDAY:我们已经"照旧"活着,好几个世纪 06/14 13:32
466F:推 MisterMr:原来high大活了几世纪(笔记)(喂 06/14 13:32
467F:→ cdyz:XD 了解历史是很重要的 但是..抽离时空背景好像是华人特色(?) 06/14 13:32
468F:→ cdyz:还是全世界皆然 XD 06/14 13:32
469F:→ HIGHDAY:也该"活出自己"了 06/14 13:33
470F:推 javapie:所以high大认识都敏俊xi吗? XD 06/14 13:33
471F:→ MisterMr:不知道是不是全世界皆然XDDDDD 06/14 13:33
472F:→ MisterMr:我很想知道,cd大跟me大本身有信教嘛@@ 06/14 13:34
473F:→ MisterMr:如果冒犯的话也可以不用回答>< 06/14 13:34
474F:→ HIGHDAY:jav大,昨天有飘过去,跟他泡茶 06/14 13:35
475F:推 coleridge:当你看到的地平线和别人不一样的时候,你就要受苦了。 06/14 13:35
476F:→ cdyz:我可以回应HIGH大 柏杨还是福泽谕吉说过 中国人社会在19世纪 06/14 13:36
477F:→ cdyz:前 几乎没有进步过 只有改朝换代而已...(汗) 06/14 13:36
478F:推 MisterMr:以前学历史有说过中国的文化发展本来在同时期是很进步的 06/14 13:37
479F:推 melodark:Mi大,不用觉得冒犯啦,我是教徒没错,这点我绝对不会否认XD 06/14 13:37
480F:→ MisterMr:没记错的话是爱琴海vs九流十家(天 我好怕我背错) 06/14 13:37
481F:→ MisterMr:但是在此之後就再也没有进步了XDDDDDDD 06/14 13:38
482F:→ cdyz:嗯 我有信仰 但很努力读经XD 在初信仰时就不停地在找圣经碴 06/14 13:38
483F:推 HIGHDAY:换位置,不换脑袋,一代不如一代 06/14 13:39
484F:→ HIGHDAY:但是不包括我这一代 06/14 13:39
485F:→ MisterMr:我很怕冒犯啊QAQ 06/14 13:39
486F:→ cdyz:所以对於圣经的篇章我大致都很熟悉...= =a 06/14 13:40
487F:→ MisterMr:我都还记得历史念到那里的时候课本大概长怎样XDD 06/14 13:40
488F:→ coleridge:宗教议题我们再谈就是这麽样,请大家回归到标题上吧。 06/14 13:41
489F:推 melodark:CD大(握手)我没很认真读经,但我有很认真了解教会史和神 06/14 13:41
490F:→ melodark:学思想的部份(自认为 06/14 13:41
491F:→ cdyz:Mi大真厉害 XD 06/14 13:42
492F:→ esasin:jav大说的是,在人类大脑构造再进化之前,分类一定会存在 06/14 13:42
493F:→ esasin:只是分类以後为何必然导向、或是否一定会导向隔离和歧视 06/14 13:43
494F:→ esasin:这才是压迫的来源,分类本身没有错,是大脑机制的好处&限制 06/14 13:44
495F:推 MisterMr:我还蛮喜欢历史的 高中念出一点点小兴趣 06/14 13:43
496F:→ cdyz:melo大 回握) 你也很厉害 能够了解这些时代脉络 06/14 13:43
497F:→ cdyz:所以大概都知道反同者会用那些经文...这不只误会信仰 也乱拿 06/14 13:43
498F:→ cdyz:来成为攻击的手段 (叹) 06/14 13:44
499F:推 jibahun:mi大说的没错...还好有一群温暖明理的大家在这里照亮心中 06/14 13:44
500F:→ jibahun:的苦与黑暗 QQ 06/14 13:44
501F:→ jibahun:人和人之间永远需要沟通,但是攻击是种选择 06/14 13:45
502F:推 MisterMr:妈啊 我好感动 我好像真的记对了QAAAQ 06/14 13:45
503F:→ MisterMr:爱琴海文明的时代真的有对应到九流十家耶XDD 06/14 13:46
504F:→ cdyz:分类有助於理解事情 但是价值判断有论断之嫌 (个人浅见...) 06/14 13:46
505F:→ MisterMr:考完学测後就再也没拾起的历史 (大哭) 06/14 13:46
506F:→ cdyz:非绝对 请参考 06/14 13:47
507F:→ cdyz:Mi大 对压对压 06/14 13:47
508F:→ javapie:心要开,眼中看到的人就都是一样的,哪有那麽多类可以分 06/14 13:47
509F:→ MisterMr:ja大一定喝了卡哄鲁(乱下结论) 06/14 13:48
510F:推 yazi:Mi大那个时候九流十家真的很棒,各种思想流派互相震荡, 06/14 13:48
511F:→ yazi:百花齐放 可是後来为了方便上位者统一 才独尊儒术 06/14 13:49
512F:→ yazi:我印象中是这样啦 (脱离高中也一段时间了Q Q) 06/14 13:49
513F:→ MisterMr:其实是阳儒阴法之类的(?) 06/14 13:49
514F:→ MisterMr:儒家带着阴阳的天的观念 再加上法家在背里操作(?) 06/14 13:50
515F:→ MisterMr:所以中国的传统法律跟天(君王),四季,人伦脱不了关系.. 06/14 13:51
516F:→ javapie:我真的一直都是这麽想的!人就是人啊,哪来那麽多类可以 06/14 13:51
517F:→ javapie:分…分了,然後呢?自己有比较高尚或低贱吗?(很认真 06/14 13:51
518F:推 coleridge:没有不同,是人的想法让它们不同。 06/14 13:52
519F:→ MisterMr:就是有人分了会感觉出自己高贵ˊ口ˋ 06/14 13:52
520F:推 melodark:回到正题,其实我也很好奇拉到宪法层次到底反方可以怎打 06/14 13:53
521F:→ melodark:?要承认在国家里有人是二等公民没有结婚的权利吗? 06/14 13:53
522F:→ MisterMr:爆了~ 06/14 13:53
523F:→ javapie:易经念通了再去讲阴阳,易经一直被误解的很厉害,默默躺 06/14 13:53
524F:→ javapie:了几千年的枪…XD 06/14 13:53
525F:→ MisterMr:爆了~我也很好奇 但是她们中离了.. 06/14 13:54
526F:→ cdyz:爆了 XD 06/14 13:54
527F:→ MisterMr:我没有念易经 只是前阵子有修一下中国传统法律的通识XD 06/14 13:54
528F:→ javapie:心开了,眼就开了,没有什麽不同的。^_^ 06/14 13:55
529F:→ cdyz:嗯 我刚刚稍微瞄了一下反方意见 感觉大部分用"传统"和"伦理" 06/14 13:55
530F:→ cdyz:再做回应 ="=a (唉) (不知道有没有遗漏)(我知道还有孩子什麽 06/14 13:56
531F:→ cdyz:的) 但是...回归宪法问题 好像没有强力的论点!? (个人观感) 06/14 13:57
532F:推 MisterMr:我爱大家~^_^ 06/14 13:56
533F:推 coleridge:反方论点薄弱,不予置评。 06/14 13:57
534F:→ cdyz:不过我不是法律专业 或许我的理解很含糊吧 总之 等待下午场 06/14 13:57
535F:→ cdyz:cole大...XD 06/14 13:58
536F:→ javapie:既然人没有什麽不同跟分类,那"是否值得拥有该权利"这命 06/14 14:01
537F:→ javapie:题的前提就不存在啦! 06/14 14:01
538F:→ esasin:想到~分类如果回归自身,也关系到认同,所以人也会自我标签 06/14 14:02
539F:推 HIGHDAY:同Cole大+1 ,单宪法而言,没有反方 06/14 14:03
540F:推 skyairo2:一直无法理解 人为什麽总是在文字里打转 陷入到文字里面 06/14 14:04
541F:→ HIGHDAY:人一定会分类,男人&女人,好人&坏人,爱的人&不爱的人( 06/14 14:06
542F:→ HIGHDAY:族繁不及备载) 06/14 14:07
543F:→ skyairo2:为什麽不能单纯用心看世界 你我其实毫无分别 是一体的 06/14 14:07
544F:推 light0816:人习惯以语言和文字表达意见,但运用两者的能力各不相同 06/14 14:07
545F:→ light0816:,不免有人刻意操弄,拿来表述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背後 06/14 14:08
546F:→ light0816:不过是为了满足巩固自身利益的私心... 06/14 14:08
547F:推 bridgetw:推sky大的一体论!更推单纯用心看世界啊! 06/14 14:08
548F:→ javapie:心开了,眼就开了,没有什麽不同的。大家乖~ 06/14 14:08
549F:→ cdyz:我比较认同人是具有各自特质的存在啦 但是特质不等於优劣 06/14 14:10
550F:→ cdyz:特质就是特质。 有些人就是跑得快 有些人力气大... 06/14 14:11
551F:→ esasin:原来曾品杰有出监定书啊? 人呢? 06/14 14:11
552F:→ cdyz:等等 分类是有助於理解 但不是判定优劣...(ㄜ 另一种看法.. 06/14 14:12
553F:→ cdyz:请参考看看了) 06/14 14:12
554F:→ esasin:分类在大脑构造里面本来就是认知的基本功能之一 06/14 14:13
555F:→ esasin:让分类变成问题的是分类标准,以及分类用途 06/14 14:13
556F:推 coleridge:大方向论点非常清楚,各个击破也是轻而易举。同志成家议 06/14 14:13
557F:→ coleridge:题要搞得这样复杂令我火大! 06/14 14:13
558F:→ cdyz:反方的监定书......... (唉) 06/14 14:13
559F:推 bridgetw:没人想为自己加上分类/标签,但愿意贴上并公开这标签的, 06/14 14:14
560F:→ bridgetw:背後一定有一个更值得这样做的理由。也许为了公义,也许 06/14 14:15
561F:→ bridgetw:只单纯的为了爱。 06/14 14:15
562F:→ bridgetw:毕竟不明白的人太多,不用简单二分法/归类去解释是蛮难懂 06/14 14:16
563F:推 winterold:要在这篇文章里推文的门槛好高XDD 06/14 14:20
564F:→ javapie:不会耶冬大,high大昨天飘去跟都敏俊xi泡茶耶~(大误 06/14 14:21
565F:推 coleridge:认同这件事就有问题。为什麽需要“认同”?这是现实,但 06/14 14:22
566F:→ coleridge:个人觉得可笑却也无奈。 06/14 14:22
567F:→ esasin:不~冬大,怎麽高都没有小花的智慧高 06/14 14:26
568F:→ esasin:认同牵扯到归属,人的基本需求 06/14 14:26
569F:推 yazi:冬大不会 我都可以推根肋骨结婚生小孩了....囧 06/14 14:28
570F:→ javapie:人可以有自我认同但不应该帮他人做认同,这是我觉得为何 06/14 14:28
571F:→ javapie:那些归类的问题不该存在。 06/14 14:28
572F:推 winterold:版大,是有在调侃我的意思吗?(悟性低) 06/14 14:28
573F:→ esasin:没有,我认为小花的智慧真的很高。 06/14 14:29
574F:推 grassss10:推文很精彩,讨论到华人社会的思想已很久没进步很唏嘘 06/14 14:29
575F:→ grassss10:啊 06/14 14:29
577F:推 winterold:是说智慧高的小花为何教养出这样的谢天翔,按照小花的家 06/14 14:33
578F:→ winterold:教不应该是这样观念养成才是(歪到剧情去) 06/14 14:33
579F:→ javapie:华人社会的思想…反正不要再让易经躺枪了,它默默被误解 06/14 14:33
580F:→ javapie:躺了几千年的枪,很可怜。 XD 06/14 14:33
581F:推 coleridge:归属不应完全於既定框架之内,那是一种隐性的暴力。 06/14 14:34
582F:→ HIGHDAY:我真的要问一下,在台湾 除了含有宗教成分的团体,在反对 06/14 14:34
583F:→ HIGHDAY:多元成家,反修法。还有其它人反对吗 06/14 14:34
584F:推 joylach:直播杂音好大,听不太清楚 06/14 14:35
585F:推 javapie:是啊荔枝大,自我认同归属很ok,但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 06/14 14:36
586F:→ javapie:去帮他人做认同。 06/14 14:36
587F:→ skyairo2:听不清楚+1 笔电喇叭开最大声还是听不到 06/14 14:36
588F:→ esasin:跟冬大有相同困惑,也可能是花嬷太无为而治? 06/14 14:37
589F:→ esasin:HIGH大,当然还是有呀,毕竟民调过半赞成,但也只有5X% 06/14 14:39
590F:→ skyairo2:我想教养跟其他家庭成员也有相关 若大家的教养方式不同 06/14 14:39
591F:→ javapie:有的孩子不听话天生反骨吧…(大误 06/14 14:39
592F:→ HIGHDAY:如果,没有?是法案连署不够积极吗?还是为什麽 06/14 14:39
593F:推 yazi:每个人的领悟力也有差吧 (?) 06/14 14:40
594F:→ HIGHDAY:原来~ 06/14 14:40
595F:推 bridgetw:推ja大,没人有权去帮其他人做认同,立场不同也该互相尊重 06/14 14:40
596F:→ skyairo2:小孩子会因为其他成员的教养 而有所不同 会有多重反应 06/14 14:41
597F:→ esasin:连署实在是硬伤,多数人是事不关己的心态,人数始终... 06/14 14:41
598F:→ esasin:曾品杰的监定书被点名了,人呢人呢? 06/14 14:41
599F:推 coleridge:欧洲都这样了... 06/14 14:41
600F:→ cowog:我觉得常常墙头草顺着风向的天翔其实也很智慧阿(? 06/14 14:42
601F:→ javapie:或许天祥是受爸爸的影响?教育小孩的变数太多了…(抖 06/14 14:43
602F:→ esasin:Q.如果子女想融入主流而想有异性父母,其意愿是否应被尊重 06/14 14:43
603F:推 HIGHDAY:我有连署(举手) 反扑杀要结紮也有XD 06/14 14:47
604F:推 joylach:刚是说同志仍然可以找异性结婚,所以结婚权没有被播夺这样 06/14 14:52
605F:→ joylach:是我听错了吗? 06/14 14:52
606F:→ esasin:有啊,这个早上有不少辩论,所谓婚姻自由 06/14 14:53
607F:→ esasin:当然也有被反驳,(好像)黄长玲老师有谈到 06/14 14:55
608F:推 cafefish68:同志仍然可找异性结婚.......囧 06/14 14:54
609F:→ cdyz:回应HIGH大 比起宗教,孟子说的:不孝有三...就足够被长辈引用 06/14 14:55
610F:→ joylach:今天有後的问题已有多种方式来解决 06/14 14:56
611F:→ esasin:Q.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否负有促进婚姻制度的目的(陈昭如老师) 06/14 14:57
612F:→ esasin:→这个问题就可以回应婚姻做为稳定国家利益基础的反对意见 06/14 14:59
613F:→ joylach:早上辩论还有哪可以看吗? 06/14 14:58
614F:推 coleridge:你讲的科学证据我现在就能反驳你 06/14 14:59
615F:嘘 HIGHDAY:我的身体和灵魂都跟我说不爱男人,找异性恋结婚作啥 06/14 14:59
616F:→ esasin:陈昭如老师对正方的提问都在做球啊XD 06/14 15:00
617F:→ cdyz:但是长辈引用出发点跟神主牌位(&家产XD)有关 这就是宗教成分 06/14 15:00
618F:推 grassss10:不知怎样说,总觉得在华人社会里谈人权谈尊重个体的意 06/14 15:00
619F:→ grassss10:念是太新潮?现在仍有很多人的思想停留在封建时代,认 06/14 15:00
620F:→ grassss10:为权利是由上而下给予的。就算握有权利(例如选举权), 06/14 15:00
621F:→ grassss10:也不明白权利背後的意念。 06/14 15:00
622F:推 coleridge:对原住民的保障利益? 06/14 15:01
623F:→ esasin:PNN回覆:直播完之後,档案会留在pnn的ustream帐号中 06/14 15:01
624F:→ esasin:之後也会上传youtube,但要过几天 06/14 15:02
625F:→ joylach:谢板大 06/14 15:02
626F:推 coleridge:谢板大让我有开骂的机会 06/14 15:03
627F:推 coleridge:奇怪捏 民法不就是你们制定的?! 06/14 15:05
628F:→ esasin:今天讲到一个重点,民法972条文本身没有限制性别要件 06/14 15:08
629F:→ esasin:而是法院与行政机关在实务上的操作限缩於一男一女(by 颜) 06/14 15:09
630F:推 coleridge:本来就没有性别限制阿!真是的!! 06/14 15:09
631F:→ coleridge:请讨论本质.谢谢 06/14 15:10
632F:→ esasin:听到想哭了(坏掉) 06/14 15:12
633F:推 coleridge:越听越难过&火大 06/14 15:13
634F:→ javapie:原住民再度被拉出来躺着中枪…囧… 06/14 15:14
635F:→ coleridge:有不一样的立场..不是本来就这样吗?否定是否定什麽意 06/14 15:15
636F:→ coleridge:思的?! 06/14 15:15
637F:→ esasin:其实今天的讨论真的非常棒,即使是反面观点也都提供运作 06/14 15:17
638F:→ esasin:修/立法的团体未来攻防参考 06/14 15:17
639F:推 coleridge:这代表了..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06/14 15:18
640F:推 coleridge:到底要提多少证据才算足够?! 06/14 15:24
641F:→ esasin:某人今天耳朵应该很痒 06/14 15:25
642F:→ coleridge:个人觉得做这取样标本的人本身就有偏见 06/14 15:25
643F:→ esasin:任何社会科学研究本来就不可能是value free呀XD 06/14 15:28
644F:→ esasin:林实芳律师战力很强~ 功课做得很足啊 06/14 15:32
645F:推 coleridge:为何一定要拿佐证?(好啦我知道这是所谓“客观证据”) 06/14 15:33
646F:→ coleridge:你们念书念假的吗?台湾同志资讯不足那是法令的问题,我 06/14 15:33
647F:→ coleridge:们是活死人吗? 06/14 15:33
648F:推 goodlisa123:曾品杰竟然用了Regnerus的垃圾论文吗XDDDDDDDDD 06/14 15:33
649F:→ esasin:被各助人工作学会发表声明谴责的研究也敢引用,啧啧~ 06/14 15:34
650F:→ coleridge:我好後悔没去念法律 06/14 15:34
651F:→ coleridge:我觉得我听了好多废话.. 06/14 15:36
652F:→ joylach:真想知道那篇论文影响力有几分?负的吗? 06/14 15:37
654F:→ esasin:回到法理辩论会比较枯燥,但愈辩愈明 06/14 15:40
655F:→ cdyz:今天的讨论很精采耶!现场不能鼓掌 可以在这里鼓掌吗?(鼓掌) 06/14 15:45
656F:→ esasin:真的很精彩,除了声请方律师有时候陈述过於抽象笼统 06/14 15:50
657F:→ esasin:毕竟是模拟宪法法庭,还是要扣回法律面做论述比较有力 06/14 15:51
658F:→ cdyz:嗯...法律面阿(沉思) 再看反方怎麽说 06/14 16:03
659F:推 joylach:中肯阿 06/14 16:33
660F:→ esasin:主席是说不能证明同性家长对孩子有负面影响就应相信其能力? 06/14 16:35
661F:→ joylach:还有先假定同性父母提供照护不如异性之不恰当 06/14 16:37
662F:→ joylach:研究方法的采用据证等 06/14 16:38
663F:推 coleridge:拿旧的架构套用在现在怎会是合理? 06/14 16:44
664F:推 joylach:推立法要有积极作为 06/14 16:48
665F:→ esasin:要请A. Giddens 粗来了吗XDD 06/14 16:48
666F:推 coleridge:怎麽没人谈giddens 06/14 16:51
667F:→ coleridge:讲这麽多这麽白话了 还不懂的话.. 06/14 16:53
668F:→ joylach:Any day now 放下去啦 06/14 16:55
669F:→ esasin:不同领域的脑真的差好多 06/14 17:01
670F:→ esasin:尤美女律师也在耶(废话) 06/14 17:18
672F:推 goodlisa123:讲的好感人...这种时候真的会很想鼓掌 06/14 17:29
673F:→ esasin:他也激动了,声请方最强的代表(鼓掌) 06/14 17:30
674F:推 coleridge:落泪了。 06/14 17:30
675F:→ iWhat:林实芳好棒 >////< 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啊!! <菸> 06/14 17:30
676F:推 jalin0803:这申请人陈述真的很好(拍手) 06/14 17:31
677F:→ esasin:真的好棒QQ 准配偶栏 哭哭 06/14 17:32
678F:推 HIGHDAY:拍手~~ 06/14 17:33
679F:推 goodlisa123:鼓掌啊!!!我要是在法庭内绝对忍不住XDD 06/14 17:34
680F:→ esasin:模拟法庭7/5会做出判决 06/14 17:35
681F:推 goodlisa123:7/5会有判决书是吗 06/14 17:35
682F:→ esasin:看起来会有喔,很正式,应该也会放在网路上吧 06/14 17:37
683F:推 coleridge:结束了。一粒沙的结束。 06/14 17:38
684F:→ sphinx1031:好想看判决书喔XDD 06/14 17:39
685F:→ joylach:期待判决书阿 06/14 17:46
686F:→ sphinx1031:会走类似大法官解释的路线嘛??释宪案的模式吧 06/14 17:48
687F:推 charles00:只听到最後一小部分好可惜(日後水管会有影音档吧) 06/14 18:07
688F:→ charles00:之前多元成家法案引起轩然大波时,在电视节目上听到此 06/14 18:08
689F:→ charles00:议题的相关辩论,常觉得徒劳 06/14 18:09
690F:→ charles00:当时反对者多半只会进行「好坏」的价值观论述,而正 06/14 18:10
691F:→ charles00:方则守着「可否」的人权立场,两造完全不在同一个层次上 06/14 18:11
692F:→ charles00:在多元价值的潮流下,反对者的意见听来多半是荒腔走板 06/14 18:11
※ 编辑: esasin (118.166.68.160), 06/14/2014 18:56:21
693F:→ charles00:而今天这个交锋很重要 06/14 18:12
694F:→ charles00:将层次提高、聚焦在到国家机器对於生命政治的治理 06/14 18:12
695F:→ charles00:将现行律法对於人民的生命繁衍、婚姻制度之操控和想像 06/14 18:13
696F:→ charles00:重新耙梳 06/14 18:14
697F:推 xyz710263p:整个看完觉得有够复杂Orz 人生下来就是很简单的,在成 06/14 18:26
698F:推 xyz710263p:长过程中染上各种色彩,但说到底出生光溜溜死也什麽都 06/14 18:28
699F:推 xyz710263p:都带不走,有谁比谁伟大?都说人生而平等凭什麽阻止他 06/14 18:29
700F:→ xyz710263p:人得到应有的权利? 06/14 18:30
701F:推 jalin0803:要通过真的很难吗?消除歧视及人生而平等我觉得就够了, 06/14 18:40
702F:→ jalin0803:为了反对而反对什麽都可以是理由 06/14 18:40
703F:→ sphinx1031:通过有两种方式 最快应该是大法官用释宪的方式促请立院 06/14 18:46
704F:→ sphinx1031:修法 不过有种大法官在等待社会氛围的形成 所以球会丢 06/14 18:46
705F:→ sphinx1031:给立法院 等待立委诸公来凝聚目前的社会共识 06/14 18:47
706F:→ esasin:稍微整理了一下推文,比较好阅读~ 06/14 19:00
707F:推 love121:推好乾净的推文~ 06/14 19:20
708F:推 iceone:谢板板推文整理 稍早看推文看到眼睛花花去 06/14 20:16
709F:推 MisterMr:板大辛苦啦~ 06/14 20:49
710F:推 iWhat:推好乾净的推文可以认真看!! 06/14 22:38
711F:推 kenzierj:推整理的推文可以认真看! 06/14 23:36
712F:推 joylach:Ptt有十大杰出板大票选吗?u've got my vote! 06/15 00:12
713F:推 love121:J公馆的版大人美又用心做事又严谨>///< 06/15 00:15
714F:→ esasin:多谢主席,但是请恕我要保持行政中立,必须是互攻党(殴 06/15 00:15
715F:推 joylach:拉板有人整理成文字板,看是否要转过来? 06/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