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ever07 (CHY)
看板tellstory
标题[连载] 45度的天空-完美的弧线(上)
时间Tue Aug 9 09:20:11 2011
*每个步伐的开始,都成就了一个故事;每个故事的组合,精彩了这城市。
台北,好多开始的故事,好多故事的城市。*
我熟练的从口袋掏出悠游卡指向机器,哔声过後我穿越栅门,走了段距离後看下旁边,不
管什麽时候捷运站的人总是这麽忙碌,或许是我脚步刻意放慢的关系,我总觉得周遭的人
走的很快。
每天都是这样,从不间断的。
住在台北十八年了,这城市的天气温度一年比一年还高,但所谓的人情却从来没热络
过。
当我终於知道隔壁到底住了谁时,但到头来我还是又认错人了。
前阵子我邻居住了一个中年上班族,每天早上总会听到他匆忙踩着皮鞋和关门的声音
,因为住的地方隔音不好,加上他关门的声音实在时太大声了,以致於我对这所谓的「恶
邻」印象很深刻。
大约持续了一周左右,在我终於受不了想登门造访时,我才发觉人已经不见了,中年
男子不见了,换来的是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OL,不一样的是皮鞋声换成叩叩叩的高跟鞋
,只不过可能是女生的关系,关门声真的减少了许多。
果然女生总会秀气许多。
父母说台北是个很忙碌的城市,忙碌到你时间根本就不够用,所以你不认识邻居是正
常的。
「这不比乡下啊。」父亲说起他以前在乡下的事情,那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地方,虽
然没有捷运,没有小巨蛋,但你却拥有这世上最难得的东西。
叫做惬意。
我在台北住了十八年的时间,但其实我对这地方还不是很了解,因为我总是顺着这城
市的步调在走。
但其实我很想用自己的方式去走,只是我还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方式。
也许我很希望哪天这城市的速度可以慢一点,然後捷运站那些来来往往的人也可以走
的轻松一点。
不管何时我总是拖着很慢的脚步在走,这不是天性慵懒,纯粹是我想这麽走,好让我
能多看周遭的东西吧。
我在海山高中念书,下课时当其他同学讨论着要去哪玩,或者背着装满书的包包去补
习时,我只是拎着一个没装多少课本的书包和一颗篮球,从海山站搭到龙山寺站的公园打
球,之後打到晚上八九点时又从龙山寺站搭回板桥的住家。
从上高中之後就一持持续着这种生活模式,有同学问我说这样不会无聊吗?我只是摇
摇头,给了个很满足的表情。
「这样不会无聊吗?」奇怪的是我心里从没出现这种问题。
龙山寺是个很热闹的地方,每到晚上宛如一座不夜城,可说是要什麽有什麽,但吸引
我来这的原因却是因为它附近有间小公园的篮球场而已。
公园的篮球场很小,只有两座篮框而已,晚上这里大约会聚集十几个人左右,除了我
这种下课不回家念书的高中生之外,还有一些社会人士,像是上班族之类的。
一个体格很壮硕的人,大家都叫他火哥,听说是因为他脾气很暴躁的关系,但其实他
只是外表长的凶一点而已,人其实还不错。
我曾问过,为什麽要叫火哥而不是暴哥,因为我觉得暴哥听起来似乎比较帅,但他只
是大笑了几声丢给我一句话。
「叫什麽不重要,只要知道是在叫我那就好了。」他很爽快的说。
他说名字什麽的,只不过是个区别而已,因为这世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为了怕彼此
之间混乱,所以才有了名字存在。而且他说,该在意的并不是名字,而是名字底下那人的
个性。
我跟他打了快三年篮球,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他名字,但就像他说的,名字不重要,
重要的是人。
并不是叫王永庆的都很有钱,叫阿扁的就很可恶,虽然说这世上真的有个叫做阿扁的
人很可恶。
其实我并不知道这地方的存在,只是因为某次我刚好经过这,当我看着他们打篮球看
到出神时,火哥看了我一下,然後问了我一句话。
「想打吗?」他说。
「嗯。」我用力点了头。
那之後我每天下课就来这报到,然後我也高三了。
他们都叫我阿孟,这外号是火哥取的,因为我叫王孟轩,但其实他们没有一个记得我
名字,只知道我叫阿孟而已。
这个阿孟叫了三年,之後当我认识新朋友时,我都会跟新朋友说,我叫阿孟。
一个只想打篮球却不爱念书的阿孟。
当我下课来到这时大约是七点的事情,当我从海山站搭到龙山寺站时,我会在附近的
超商买一块和面包和一罐麦香奶茶当作晚餐,之後走了大概十分钟路程到球场,而这十分
钟也是我的晚餐时间,我会一边咬面包一边走路,之後又不忘吸几口麦香奶茶。
在我吃完时,也就刚好走到球场,这种模式持续了好久,从我第一天知道这地方开始
,一直到现在。买到最後就连超商店员都认识了,如果要认真去想,这超商真的该颁给我
张荣誉白金卡才对,因为我持续不断的光顾他们的面包和奶茶。
晚上的台北很漂亮,在你看着多到数不完的车子灯光在黑夜中闪烁时,会有种穿梭流
逝的感觉。
然而晚上的台北还是一样乱,每当我这麽想时总是会认为似乎有点可惜了,如果这城
市能够改变一点什麽,那就更好了。
台北的步调实在是太快了。
今晚的球场人比较少,我看了一下只有八个左右,有四个在另个球场玩斗牛,另外四
个则还在另一头的篮框下暖身。
在我到场时刚好另外一个下场休息了,於是很快的又变成二二的模式。
「那边那个是你女朋友吗?」火哥指着距离我们大约十几公尺外的一个女生。
「女朋友?」我甩动了下筋骨开始做操。
「满可爱的呢。」火哥说完引起一阵骚动,另外两个球友也跟着起哄。
「那不是我女朋友。」我很直接了当的说。
「是吗?可我觉得她好像是跟你来的。」火车继续调侃我。
「应该是碰巧的吧。」我拿出我带来的篮球熟练的运着。
「真是可惜了。」他从我手中把球抄走。
「可惜什麽?」我把球抄回来。
「可惜这麽可爱的女生,还没有人追她。」
「也许人家已经死会了。」我又将球抄走,起身投了一记长射。
「唉呦,技术越来越好了喔。」火哥爽朗的笑着。
在我起跳出手时我突然察觉到後面有闪耀的灯光和卡囃的声音。
我看到那女孩拿起手中的相机对我拍照。
那是一台单眼,机身是黑色的,上面印着CANON,侧面还有550D的字样。
「看吧,果然是女朋友,所以才会拍你啊。」火哥说完其他两个球友情绪也越来越兴
奋。
突然觉得耳朵发热,全身发烫,但不是因为打球的关系,因为我甚至连热身都还没完
成,之所以会这样是由於那女孩的关系。
我没有继续理会她的存在,做了一个大手环绕的动作结束最後的暖身程序。
「今晚记得好好表现。」火哥笑着说。
「我每晚都有很好的表现啊。」我说。
「今晚不一样,所以基於面子上我不会给你太难看的。」说完他跟我猜拳,然後他输
了。
「从你跟我猜拳以来,你很少赢我。」我得意的说。
我退到三分线外,熟练的运球,今晚跟我同队的是一个国中生,但他发育很好,才国
二就已经一百八了,如果他不说,很容易把他当作大学生。
篮球清脆的碰撞声不断在耳朵回绕,我一个转身上篮,是一个擦板进框。
「果然有女友在这,你今晚特别不一样。」火哥继续说着。
「别乱说齁。」我没有理会他的话继续我的进攻,就这样打了一节之後我以六比四赢
了一回。
「先休息一下吧。」我惯性的抓起衣服擦汗,以前这动作我做的很自然,但现在却觉
得有点卡卡的,甚至有些不好意思。
因为我发觉到她好像在看我。
而我也看着似乎在看着我的她。
她又拿着相机朝我拍了几张,於是现在的我很确定,她真的是在拍我。
「喔喔,这样不太好喔。」火哥跟另外两个球友坐在旁边喊着。
我起身拍了下屁股慢慢的走向她,因为公园光线实在是太亮了,加上我是逆光,所以
她脸我有点看不出清楚。
「请问?」我不好意思的开口。
「嗯?」
「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她回答的很迅速。
「那……」
「如果你是因为拍照的事情,那我跟你抱歉,要是你觉得造成困扰,那我愿意把照片
删掉。」说完她打开相机按了几个按钮。
「不用啦,事情没有这麽严重。」我连忙制止了她。
「只不过……」
「只不过什麽?」
「只不过这样被拍,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我很愚蠢的做抓头的动作。
「刚的动作很好看呢。」她打开相机档案叫出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我刚才起身跳跃的一记出手投射。
「很完美的四十五度角。」她说。
「四十五度角?」
「就是这里。」她指着我出手的角度和球离开出手的线径,一连好几张连拍,球在空
中形成一道四十五度的圆弧线。
「你喜欢篮球吗?」我问。
「喜欢啊。」她回答的很迅速。
「那要不要跟我们打?」我指着坐在旁边的火哥。
「不了,与比起打球我更喜欢看别人打。」她举起相机很开心的笑着。
「阿孟,叫你女朋友过来啊。」火哥在後面吆喝着。
「呃,不好意思,他们就是这样。」我很难为情的回答。
「喔喔,原来你叫阿孟。」她似乎没有理会火哥的话,倒是记起我的名字。
「是啊,那你呢?」
「言晓蝶。」
「全名?」
「是啊,全名。」
「那你朋友都怎叫你?」
「小蝶啊。」
「为什麽?」我问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
「没有为什麽啊,那为什麽你要叫阿孟。」她说。
「嗯,也是啦。」
「很多事情根本不知道到底是为什麽。」
「就好像……」
「就好像什麽?」
「不,没事。」她话还没说完就吞下去了。
当我走近点看她时,发觉她长的真的很可爱,绑了个马尾,头发有点棕色,在灯光之
下照的更耀眼,而且穿的很运动风,上衣跟裤子都是爱迪达的休闲服饰,鞋子穿的也是爱
迪达。
「爱迪达女孩。」我不经意说出这个词。
「什麽?」她听到了。
「你似乎很喜欢爱迪达的。」我指着她全身打扮。
「只是碰巧吧,你也很耐吉啊。」换她指着我脚上穿的蓝白球鞋,侧面有一个很醒目
的打勾图案。
经她这麽一说我才发觉,原来我身上的衣服,除了裤子是学校的卡其裤之外,身上穿
的球衣也是耐吉的。
「要继续打吗?」我向火哥比了个招手的动作。
「这回就要把你干掉了。」火哥爽快的声音响彻了球场。
*四十五度角,篮球出手的完美曲线。*
--
回首盼望,那人可在灯火阑珊处。
http://rock7832.pixnet.net/blo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1.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