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s (不爽ing)
看板teeth_salon
标题[公告] teeth_salon版版规 V0.66版 (暂行版本) 公告後即刻生效
时间Wed Oct 27 01:39:49 2010
teeth_salon版版规 V0.66版 2010/10/26 公告後即刻生效
本版的文章/建议 仅供参考之用
临床上的诊断以及未来的治疗计画
请务必与您的牙医师讨论
违规罚责: 第一次违规 口头警告 (通常是以推文执行)
第二次违规 水桶一周 (违反不同条规定 以累加计算)
第三次违规 水桶一个月
第四次违规 永久水桶
(情节重大者 视程度加重罚责)
违规文章 视状况处以删除 / 劣文之处分
"嘘"公告者 手误除外 直接水桶 (2010/10/29新增)
申诉办法: 请参阅本版文章
#1CiSgqbT [公告] Ptt申诉制度变更
#1CiSmytC [公告] 常见Cross-Post之问题与解答
#1CiSnwa8 [公告]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暂行版规 (2010/10/26)
1.文章内容不得违反善良风气/中华民国之法律 (尤其是医疗相关法规)
2.禁止 空白文 / 一行文 / 闹版文 / 注音文
禁止 商业广告文 / 政治文 / 合信眼科文 / 张爸文
禁止 医疗招揽文 / 揪团文
禁止 医/药/粧字号商品买卖 (简单的说 就是本版不能出现买卖文章)
3.只有板主能用 [公告] 违者直接水桶 (转录群组或是站方公告时 不在此限)
4.禁止蓄意闹板、发表攻击、嘲讽、谩骂等他人字眼
5.禁止笔战 (讨论不在此限)
6.不得有违反站规之行为
7.自其他版转录文章 请先徵求原作者同意
从网路转录文章 请附上网址
转贴网路新闻 以七天一篇为限
(下一篇要出现在第八天 同IP/ID视为同一使用者)
说明:
1.文章内容不得违反善良风气/中华民国之法律 (尤其是医疗相关法规)
医疗法
http://www.kdadent.org.tw/%C2%E5%C0%F8%AAk%B3W/%C2%E5%C0%F8%AAk.htm
尤其是第85 86条
2.禁止 空白文 / 一行文 / 闹版文 / 注音文
禁止 商业广告文 / 政治文 / 合信眼科文 / 张爸文
禁止 医疗招揽文 / 揪团文
禁止 医/药/粧字号商品买卖
禁止空白文一行文 闹版文 (禁止在本版乱冲文章 专业/经验文不在此限)
a:一行文 :至少要超过20个字 无意义的文字扣除 像是阿 啪啪啪啪啪啪啪~~~
b:冲文章数:一天跨版文章总计超过5篇也算 回答问题/分享文不在此限
禁止医/药/粧字号商品买卖(没字号的更不可以 跑单帮的也不可以)
(也不可以偷渡在推文 签名档里面)
网购 合购 代购 常有金钱问题产生 这边希望不要搞的太复杂
a:以实体金钱财物为报酬之问券文 或是座谈招揽文 都不可以
涉及国科会计画的问券文 也不可以 (有跟国家拿钱了 请自己想办法)
研究性质的文章 如毕业论文等可以
但在发文前 请先与任一位版主沟通
b:卫生署 药物 医疗器材 化妆品许可证查询作业
http://203.65.100.151/DO8180.asp
c:网路上不得交易之物品
引用网址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625
d:牙刷牙膏等有合购版 请移驾该版招人
e:像是一夜情/约炮/开pa 这类的 当然也是不行
如果是会後会 像是学会结束後一团约出去聊八卦的当然没关系
不是不通融 是这样出问题很麻烦
3.只有板主能用 [公告] (转录群组或是站方公告时 不在此限)
(这点请务必遵守)
4.禁止蓄意闹板、发表攻击、嘲讽、谩骂等他人字眼
5.禁止笔战 (讨论不在此限)
以上两项以版主之主观认定为之
6.不得有违反站规之行为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於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二、其他违规行为:
(一)利用水球、交谈或信件,从事下列行为者:
1、内容有毁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
2、未经本站许可,散布带有广告性质之内容。
3、以超过一定数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4、对其他使用者为性行为或猥亵行为之邀约或引诱。
(二)未经作者同意或授权,使用他人设计之图案、文字作为签名档、名片档或其他
形式之利用者。
(三)故意或过失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利者。
(四)重复於本站注册帐号,且过度占用资源或不当者。
(五)不当编辑或使用昵称、签名档、名片档或其他个人资讯设定者。
(六)未经同意登入或使用其他使用者帐号者。
(七)故意利用本站程式,以不正方法更改帐号资料中各项数值者。
(八)於公开聊天室或无管理者之私人聊天室发送一定之讯息,致严重影响该
聊天室之秩序及正常使用者。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规则中明定之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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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74.175
1F:→ uriko:好! 10/27 02:27
※ 编辑: enos 来自: 112.104.174.175 (10/27 02:34)
2F:推 dental:现在开始,永远都不嫌晚,大家加油! 10/27 08:44
3F:推 llz:好认真 我现在在跟ant.cross bite调回来是要做CO还是CR苦脑XD 10/27 14:55
4F:→ llz:因为後牙都collapse了...真该好好把丢掉的咬合找回来了...Orz 10/27 14:57
5F:推 ilovecrab:推禁止合信眼科文....... 10/28 14:05
6F:嘘 thinkstraw:楼上的,你已经先开始合信眼科文了 10/29 01:13
7F:→ thinkstraw:你要叫版主补进去,不然你推合信眼科文都不会有罪 10/29 01:15
8F:推 thinkstraw:版主暂时没空处理你的建议(这就像你平常到人家文章下) 10/29 01:24
9F:→ enos:=======到此为止======== 10/29 10:52
※ 编辑: enos 来自: 112.104.174.175 (10/29 13:32)
※ 编辑: enos 来自: 61.20.172.201 (10/29 15:03)
※ 编辑: enos 来自: 61.20.172.201 (10/29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