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high555 (相信)
看板teaching
标题徵人 教育部国教署诚徵商借教师数名
时间Fri Mar 27 13:17:14 2015
商借资格
1.公立学校(不含偏远、离岛、原住民地区及小型规模学校)之编制内专任教师。
2.应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资,并具有相关教育行政知能、教育专业及实务经验。
3.对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务热忱,且认真负责者。
商借期限:自104年8月1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表现良好者可续聘,以2年为限,倘
有延长商借期间必要者,至多再延长2年。
服务地点:本署台北办公室(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48-1号5楼)。
办理业务:以国民中小学课程及教学相关业务为范畴,经录取後再分派工作。
其他:
1.请教师於104年3月31日前将履历表及自传(格式如附件2)以电子邮件寄至王浩然先生,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电话(02)7736-7498。本署将个别通知面试事宜。
2.其余事项依所附作业原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
欢迎有意愿的教师与王先生联络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03.68.106.8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eaching/M.1427433437.A.B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