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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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土地移转少做一步地价税多缴4倍 新竹市府
时间Thu Sep 10 11:41:01 2026
土地移转少做一步地价税多缴4倍 新竹市府提醒:9月22日前重新申请
2026-09-10 11:20 联合报/ 记者王骏杰 /新竹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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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长高虹安提醒,土地所有权移转後,即使实际使用情形没有改变,新所有权人仍须
重新提出申请,否则将改按一般用地税率(10‰至55‰)课徵地价税,税负相差至少4倍
。图/新竹市府提供
准备把土地赠与家人,或是刚办好遗产继承的民众千万要注意,原已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
率(2‰)的土地,在过户或办理继承後,优惠税率并不会自动延续。新竹市长高虹安提醒
,土地所有权移转後,即使实际使用情形没有改变,新所有权人仍须重新提出申请,否则
将改按一般用地税率(10‰至55‰)课徵地价税,税负相差至少4倍。
高虹安表示,部分民众因不熟悉税法规定,容易忽略自身可享有的租税优惠,导致无意间
多缴税金。因此,税务局针对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课徵地价税,但因赠与、
继承等原因发生土地所有权移转的案件,会主动辅导并提醒新所有权人重新提出申请,让
市民节税省荷包、住得更安心。
高虹安说明,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课徵地价税,除了土地上的房屋须为土地所有权
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所有,且无出租或供营业用的情形外,并须有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
偶、直系亲属於该地办竣户籍登记。
此外,还有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的面积限制,以及土地所有权
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养亲属以一处为限的规定。因此,当土地所有权发生移转时,
即使其用途并未改变,新所有权人是否符合适用要件仍须重新审查,并非当然适用,新所
有权人务必依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税务局举例,新竹黄姓女子原持有一笔按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课徵地价税的土地,每年
缴纳税额1万元。去年7月将其中二分之一的产权赠与给成年的儿子,尽管户籍及房屋的使
用情形均未改变,但在11月地价税开徵时,黄女的地价税只要缴纳5000元,儿子的税额却
高达2万5000元。原来是儿子受赠土地後未重新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被改按一般
用地税率课徵地价税,导致两人虽持有相同面积及使用情形的土地,儿子的地价税竟是妈
妈的5倍,等於多缴4倍税额。
税务局提醒,土地所有权移转後,即使实际使用情形与设籍状况均未变更,新所有权人仍
应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请,经核准後,当年度即可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若逾期申
请,则须等到次年才能适用。至於已申请核准且用途未变更、减免原因或事实未消灭者,
後续年度则免再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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