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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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设地移转 有条件免税
时间Tue Sep 8 12:59:34 2026
公设地移转 有条件免税
2026-09-08 01:12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买卖公共设施保留地,不一定能免缴土增税,主要仍看都市计画采取哪种开发方式。新竹
县税务局提醒,如果都市计画书明定未来采「市地重划」方式开发,即使土地属公园、道
路等公设保留地,买卖移转时仍无法适用免徵土增税。
《土地税法》规定,公设保留地被政府徵收时,可免徵土增税;在尚未被徵收前,如果地
主先行移转,符合规定也可享有免税优惠。不过税务局提醒,并非只要土地被划为公设保
留地,就一定能免税。
判断关键在於都市计画书所载开发方式。如果明定以徵收方式取得,或未明定未来以何种
方式取得,土地移转时可适用免徵土增税;但如果明定采市地重划,就无法适用免税规定
。
税务局解释,市地重划与政府直接徵收对地主权益的影响不同,政府徵收土地後,地主原
有土地权利随之移转;市地重划则是地主参与重划,未来仍可依规定分配土地。
此外,重划後土地第一次移转时,土增税还可减徵40%,因此税负规定与徵收土地有所不
同。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4018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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