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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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保险金留给子女就免遗产税?老翁身後留2.
时间Tue Aug 25 12:47:21 2026
保险金留给子女就免遗产税?老翁身後留2.8亿理赔金仍被税局盯上
2026-08-25 09:38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即时报导
https://pse.is/9hxfjk
死亡人寿保险金不一定排除在遗产之外。(本报系资料库)
不少高资产族群会透过保单进行资产配置与传承规划,但保险金并非只要指定子女为受益
人,就一定能排除在遗产之外。一名父亲生前投保多张人寿保单,过世後留下逾3亿元保
险理赔,家属原本申报不计入遗产,国税局却认定其中逾2.8亿元仍应课徵遗产税,家属
不服提起诉愿,最终仍遭财政部驳回。
关键就在於,这些保单究竟是真的为了分散风险、保障家人,还是实质上把原本的财产转
进保单。财政部指出,这名父亲分别在76岁及78岁时投保,短短2年内陆续买进17张终身
寿险,保险金额合计达1亿5,825万元,而且其中部分保单累计缴纳的保费已接近甚至高於
保险金额。
财政部解释,人寿保险死亡给付之所以原则上不计入遗产,是考量保险具有分散风险、保
障遗族的功能,也就是用相对较少的保费换取较高保障。不过这名父亲高龄投保、2年内
密集购买17张保单,加上部分保单的身故给付与保单价值或已缴保费高度相关,整体安排
与一般人寿保险的保障性质有所不同。
这名父亲2023年过世後,17张保单理赔合计约3亿788万元,家属主张不应计入遗产;国税
局则依实质课税原则,将死亡时保单价值及回馈金约2亿8,845万元列入遗产。家属主张至
少1亿5,825万元基本保额应排除课税,但财政部仍未采纳。
财政部指出,实务上判断死亡人寿保险金是否应课遗产税,会参考「趸缴、高龄、带病、
短期、钜额、举债、密集投保、保险给付与已缴保费相当」等特徵,但并非符合其中一项
就一定课税,而是依个案整体情况综合判断。
因此,即使保单已指定受益人,也不能直接认定死亡保险金一定排除在遗产之外。财政部
最终认定,本案17张保单的整体投保安排与人寿保险保障遗族、分散风险的目的有所差异
,因此维持国税局处分,驳回诉愿。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1215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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