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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祖父留下房产、股票和2辆车 2孙竟要抛弃
时间Mon Aug 17 11:03:09 2026
祖父留下房产、股票和2辆车 2孙竟要抛弃继承…法官不准
2026-08-15 11:18 联合报/ 记者黄羿馨 /新竹即时报导
https://pse.is/9gs8l7
法官认为,目前张男遗产价值高於已知债务,父母若同意2名未成年子女抛弃继承,反而
会让孩子丧失原本可能取得的财产。示意图/Ingimage
新竹陈姓兄妹的祖父今年过世,留下存款、房屋持分、股票及汽车,且清单显示债务为0
元,2名年满7岁的兄妹由父母同意向法院声明抛弃继承。新竹地院认为,遗产价值高於债
务,抛弃继承反让未成年人失去财产利益,裁定驳回。
裁定指出,被继承人张男於今年3月4日死亡,陈姓兄妹为张男的孙子女,属第一顺位继承
人。2人均为年满7岁的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在张男死亡後3个月内,同意2人向法院声明
抛弃继承,并提出切结书等相关资料。
法官调查,张男的金融遗产参考清单显示,名下尚有存款6万4457元、投资1316元,债务
则为0元;遗产税财产参考清单另列有台中市一处房屋的4分之1持分、国票金控投资及2辆
汽车。从形式上观察,张男留下的遗产价值仍高於债务。
法官指出,未成年子女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於其特有财产,父母若非为子女利益,不得替
未成年子女抛弃继承。虽然抛弃继承原则上属非讼事件,法院以形式审查为主,但涉及未
成年人利益时,仍应调查法定代理人同意抛弃继承,是否确实符合子女利益。
法官说明,现行法律采「限定责任」,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原则上仅以继承所得遗
产为限负清偿责任。即使日後发现张男还有未清偿债务,陈姓兄妹未抛弃继承,也不必拿
自己的财产无限清偿;若遗债超过遗产价值,其继承所得最小值也只是零。
法官认为,目前张男遗产价值高於已知债务,父母若同意2名未成年子女抛弃继承,反而
会让孩子丧失原本可能取得的财产,明显不利於未成年人,因此认定2人的抛弃继承声明
於法不合,予以驳回。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9312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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