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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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提前分房地给子女避遗产税 地价税竟从5千
时间Sat Aug 8 17:44:07 2026
提前分房地给子女避遗产税 地价税竟从5千变2.5万元
2026-08-08 11:3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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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在规划生前赠与时,除了考量遗产税,也应一并评估地价税影响,以免省了一种税,
却增加另一种税负。示意图,非新闻当事者。(取材自pexels.com@David Kouakou)
不少民众为了降低未来遗产税负担,会提前将房地赠与子女。不过,税务局提醒,若房屋
与土地分别赠与不同子女,看似省下遗产税,却可能因不符合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惠规
定,导致地价税暴增4倍,反而得不偿失。
新竹税务局日前就接获一起案例,竹科某科技公司退休高阶主管老张(化名),规划将房
屋赠与儿子、土地赠与女儿,希望提前完成财产传承并降低遗产税负担。
然而,由於房屋与土地分属兄妹所有,而兄妹属旁系血亲,不符合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
惠中「房屋须为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所有」的规定,因此无法适用千分之2
优惠税率,只能按一般用地税率千分之10课徵。
原本老张的土地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地价税仅需缴纳5,000元,完成赠与後,因
失去优惠资格,地价税增加至2万5,000元,是原本的5倍,因此,民众在规划生前赠与时
,除了考量遗产税,也应一并评估地价税影响,以免省了一种税,却增加另一种税负。
税务局表示,地价税一般用地采累进税率课徵,税率从千分之10至55不等;符合自用住宅
用地资格者,则可适用千分之2优惠税率,与一般用地最低千分10相比,至少相差4倍,因
此是否符合优惠资格,对税负影响相当大。
税务局提醒,适用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惠,须同时符合「3要件、2限制」。3要件包括
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须於该地设有户籍、土地未出租或供营业使用,以及土
地上的房屋须为土地所有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2限制则为都市土地面积不得超过
300平方公尺(约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得超过700平方公尺(约211.75坪),且土地
所有权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养亲属原则上仅能有1处适用优惠。
此外,无论是买卖或赠与,只要土地所有权人发生变更,即使实际使用情形没有改变,也
必须重新申请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惠。土地所有权人应於每年9月22日前向税务局提出
申请,当年度才能适用优惠税率;逾期申请者,须自次年起才能享有优惠。若经核准後,
使用情形及相关条件未变更,日後则无须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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