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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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同婚家庭适用优税 放宽
时间Fri Jul 24 09:39:45 2026
同婚家庭适用优税 放宽
2026-07-24 01:56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https://pse.is/9d8d7r
为落实婚姻平权,财政部昨(23)日针对同性婚姻家庭适用租税优惠发布解释令,过去因
同婚不成立法律上「姻亲」关系,影响部分优税适用疑义,财政部经全面检视,放宽同婚
家庭适用房地自住优惠、重购退税、身障车辆免牌照税等亲属要件。
财政部表示,所涉税目包含房屋税、地价税、土增税、所得税、牌照税五大项,透过解释
函令放宽,以落实平权,保障同婚家庭权益。
赋税署副署长李志忠表示,根据《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一对同婚伴侣,与
对方的直系亲属、二亲等以内亲属并未成立姻亲关系,但税法中有不少租税优惠与姻亲设
籍相关,导致在租税优惠适用上产生疑义。
举例来说,房屋税适用自住优惠税率,规定须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至少一人完成户籍登
记。甲君、乙君为同性伴侣,两人结婚後,甲君和乙君父亲在法律上,并无姻亲关系,乙
父在法律上不算甲君的直系亲属,如果乙父设籍在甲君所有的房屋,到底符不符合自住要
件中的设籍规定,便产生疑义。
李志忠表示,过去这类的租税适用疑义,多由各税局透过个案审认,财政部在全面检视之
後,认为租税优惠目的在於保障民众基本生存权、居住权等,无论是同性婚姻、异性婚姻
,在适用租税优惠上应该一致,不宜有差别待遇,因此财政部放宽适用对象,保障民众权
益。
经过全盘检视,涉及的租税优惠包含房屋税、地价税的自住优惠,土增税的自住优惠及重
购退税,所得税(含旧制、房地合一新制)的重购退税,以及牌照税的身障车辆免税优惠
,都放宽要件,比照异性婚姻姻亲。
以前述案例来看,当乙父在甲君所有的房地设立户籍,就符合直系亲属设籍要件,若其他
条件也都符合,就可适用租税优惠,包含房屋税、地价税、土增税、所得税等;同样,甲
君若在乙父所有另一处房地设立户籍,也一样享租税优惠。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为止,全台共有19,368对同性婚姻伴侣,在开放後,会有近4万人的
父母与二亲等内亲属可纳入优税条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472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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