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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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汇千万元给儿遭课百万赠与税 爸爸拿出借
时间Sat Jul 4 13:21:21 2026
汇千万元给儿遭课百万赠与税 爸爸拿出借据却被抓到这破绽
2026-07-04 11:04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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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将大笔资金汇入子女帐户,若无法证明属借款或代管,仍可能被国税局认定为赠与并
补税裁罚。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不少父母会把卖房、卖地所得直接汇到子女帐户,认为只是暂时代管或借款,不过若无法
提出充分证据,仍可能被国税局认定为赠与。就有一名父亲将出售土地所得中的1,100万
元汇入儿子帐户,儿子再用这笔钱买地及支付个人开销,父亲事後主张是借款、不是赠与
,但因举证不足,最终仍被认定赠与成立,不仅补徵赠与税88万元,还被裁罚88万元,合
计补税及罚锾176万元。
根据诉愿书,父亲老冯(化名)於2013年出售高雄一笔土地,实际收到土地价款约1,499
万元,其中出售土地取得的300万元订金、500万元第一期土地款,以及前一笔土地交易因
买方违约没收的300万元订金,共计1,100万元,都陆续汇入儿子小冯的帐户。
国税局查核发现,小冯取得这笔款项後,不仅用来购买另一笔土地,也支付地价税、汇款
给他人及提领现金等,认为这笔钱已由小冯自由支配及使用,财产所有权已实际移转,因
此依法认定属於赠与。
借贷代管举证不足 事後返还难翻案
不过,老冯不服,主张其中的800万元其实是借给儿子购地的资金,双方约定五年内偿还
,并提出借据证明,儿子之後也已归还160万元;至於另外300万元,是因前一笔土地交易
发生纠纷,买方提起诉讼并声请假扣押,因此才暂时放在儿子帐户保管,并非赠与,待官
司结束後,小冯也已将扣除诉讼费用後的250万元汇还给他。
不过,财政部认为,老冯提出的借据是在2014年1月2日才签立,但800万元早在2013年12
月底就已汇入小冯帐户,也就是先交付款项、事後才补写借据,与一般借贷交易习惯不符
,因此难以采信。此外,财政部指出,小冯及其配偶当时本身已有存款利息收入,也有养
殖事业收入等固定资金来源。
老冯虽主张儿子经营养殖业获利不高,仍有借款需求,但未提出营运收支、成本或相关帐
册等资料佐证,因此不足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至於儿子事後陆续汇回250万元
,财政部认为,相关款项都是在国税局开始查核之後才返还,属於事後补救行为,并不足
以推翻原本已成立的赠与事实。
主张非赠与须提出完整证明
财政部表示,只要纳税人将自己的财产移转到他人帐户,且对方已实际受领、使用及处分
,税捐机关即可先认定具有赠与的客观事实。若纳税人主张双方是借款、代管、清偿债务
或其他法律关系,而非赠与,就必须提出完整且足以证明的资料,否则仍可能依法课徵赠
与税。
老冯另辩称,如果自己真的想赠与儿子,大可先买下土地,再把土地赠与给儿子,按公告
现值计算赠与税反而更低,没有必要直接汇现金承担更高税负。不过,财政部认为,课税
仍应以实际资金流向及使用情形为准,不能因当事人主张还有其他较省税的方式,就否定
本案已成立的赠与事实。
因此,财政部维持原处分,认定老冯於2013年间赠与儿子1,100万元,已超过当年度220万
元免税额,依法补徵赠与税88万元,并因未依规定申报,再裁罚88万元,合计须负担176
万元,诉愿驳回。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0649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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