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再转继承」土地 要课地价税
时间Tue Jun 30 10:05:22 2026
「再转继承」土地 要课地价税
2026-06-30 02:1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高雄市税捐稽徵处表示,收到不是父母名下、甚至已过世多年的亲属土地地价税单,这种
情况可能是「再转继承」,依法仍可能成为土地继承人,并负有缴纳地价税义务。
税捐处近日接获民众大华(化名)询问,他收到以自己名义开立的地价税单,经查土地所
有人竟是过世多年的家族长辈,但土地并非父母名下财产,自己也不是该名长辈各顺位继
承人。
税捐处说明,再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例如祖父母)过世後,遗产尚未完成继承登记前,
原继承人(如祖父母的子女)又不幸过世,导致该继承人的继承权再由其子女(孙辈)承
接,即使与最初的被继承人没有直接继承关系,也可能因再转继承而取得遗产权利。
以大华案例来看,原本是祖母继承胞姐(即大华的姨婆)土地,但一直未办理继承登记,
祖母过世後,再由大华的父亲及叔伯、姑姑继承;大华父亲再过世,原属父亲的继承权,
又依法转由大华承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9612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28.8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82785126.A.A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