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他出「奇招」独吞母透天、两兄提告惨赔千
时间Mon Jun 15 12:01:25 2026
他出「奇招」独吞母透天、两兄提告惨赔千万 专家:误解法条
2026-06-15 11:22 经济日报/ 记者游智文 /即时报导
https://pse.is/97d5vt
房市示意图。图/记者游智文摄影
土地法第43条规定「依本法所为之登记,有绝对效力。」很多人因此以为,只要父母亲的
不动产,登记移转到自己名下,其他兄弟姐妹就没辄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表示,新北市有一位男子,排行老三,父亲已过世,妈妈和
二位哥哥同住在一间老透天厝,他自己在外面住,透天登记在妈妈名下,市价约三、四千
万。
日前听到朋友提到土地法第43条规定,以为只要「登记」,房子就是自己的,日後妈妈如
果过世,就不用再和两位哥哥共同继承,只分三分之一,因此决定先下手为强。
他开始关心没有同住母亲起居,嘘寒问暖,取得妈妈的信任後,再向妈妈提出以买卖方式
,说服妈妈将透天以公告现值一千多万卖给他,其中大部份用来支付土地增值税,清偿贷
款等,剩下的则给妈妈。
妈妈觉得他很孝顺,而且还拿钱给她,没有多想,母子就私下完成交易,房子顺利登记到
他的名下。
不过,事情曝光後,两位哥哥暴跳如雷,立即提出诉讼。由於不动产是以登记为主,妈妈
和老三既已完成交易,而且房子都已登记到老三名下,亲朋好友都认为胜算不大,房子可
能就是老三拿走了。
没想法,经过法院审理,认为以公告现值交易不合常理,判决买卖契约无效确定,老三必
须返还所有权给母亲。
这下子老三脸全黑了,因为帮妈妈缴付的高额土地增值税。契税,以及清偿房屋贷款等费
用,全部都付诸流水。
更麻烦的是,未来如果母亲往生,房子由三兄弟继承,由於母亲取得房屋日期,将变成法
院判决返还日期,所以如要出售,不再适用旧制,而是必须缴纳高额房地合一税,老三无
疑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郑文在表示,如果当初能够谋定而後动,取得全家人的共识,透过遗嘱或是信托的方式办
理,根本就不会有高额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当然也不会让全家人陷入混乱之中,对簿公堂
。
郑文在表示,大继承时代来临,继承人应该循正当管道取得所有权,巧取豪夺,可能只换
来空欢喜一场。正确的方向还是要以被继承人的意愿为主,继承人的共识为辅,才不会到
头来换来官司诉讼。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956694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27.18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81496090.A.8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