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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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重划地移转优税 有条件
时间Fri Jun 12 10:18:47 2026
重划地移转优税 有条件
2026-06-12 01:47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彰化县税务局提醒,许多民众误以为重划後土地只要首次课徵土增税,就能适用减徵40%
优惠,但若土地曾以农业用地供农业使用方式移转而免徵土增税,後续再移转时,可能已
丧失减徵资格。
依《土地税法》规定,土地重划完成後土地,於重划後第一次移转时,可享土增税减徵
40%优惠。不过,如何认定属「重划後第一次移转」,税务局说明,部分农地在重划完成
後,由於符合农业用地供农业使用规定,移转时可申请不课土增税,许多民众因此认为,
日後再次出售时仍可视为首次移转,适用减徵40%优惠。
税务局指出,土地是否属重划後第一次移转,是以所有权移转事实为认定标准,非以是否
缴纳土增税判断,只要土地在重划後曾经移转给他人,即使该次移转因符合农地移转免徵
土增税规定而未课税,仍已用掉第一次移转资格,未来再出售土地时,便无法适用减徵
40%土增税优惠。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6108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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