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亲属土地「假买卖」真赠与 罚
时间Tue Jun 9 09:16:44 2026
亲属土地「假买卖」真赠与 罚
2026-06-09 01:20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亲属间赠与土地,不少人误以为只要申报为「买卖」案件,就能适用土增税10%的自用住
宅用地优惠税率,但桃园市税务局提醒,亲属间土地移转若实际属於「赠与」,却刻意以
「买卖」名义申报,不仅无法适用优惠税率,遭补税加罚,还可能涉及伪造文书等法律责
任。
近来有民众向税局询问,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兄弟姊妹等二亲等亲属间移转
土地,是否可适用自用住宅用地10%优惠税率课徵土增税?
桃园市税务局解释,若土地移转确实属「买卖」行为,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关规定,可
适用10%优惠税率。不过,如果实际上是「赠与」,即使双方以买卖名义办理,也不能适
用优惠税率,而必须依土地涨价总数额,按20%、30%、40%的累进税率课徵土增税。
税务局说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有相关适用条件,包括地上房屋须为土
地所有权人、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出售前一年内不得出租或供营业使用,且土地所有
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其中一人须办妥户籍登记。
此外土地面积也有限制,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内为限,非都市土地则以700平方公尺内
为限。另有一项常被忽略的规定是,自用住宅的评定现值若低於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现值
10%,原则上也不适用优惠税率,但若房屋建筑完成满一年,则不受此限制。
税务局提醒,亲属间办理土地移转时,无论采买卖或赠与方式,都应依实际交易事实订约
及申报,切勿为了节税,将实际赠与案件虚报为买卖,以免後续遭税捐机关查核,不仅可
能被补税、处罚,甚至衍生法律责任。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5375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25.19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80967807.A.6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