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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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并购後卖股 留意成本认列
时间Fri Jun 5 10:46:06 2026
并购後卖股 留意成本认列
2026-06-05 01:43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https://pse.is/969qak
财政部。联合报系资料照
企业并购後出售股票,小心成本认列错误踩到补税地雷。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营利事
业若出售因合并而取得的有价证券,出售成本应以「合并当下重新估价後的成本」计算,
而非沿用被合并公司原本买进的价格。
近期公司因误用旧成本,在申报企业基本所得额(最低税负)时遭追认上亿元证券交易所
得,除了补税外,还被裁处罚锾。
https://pse.is/969qet
依《所得税法》规定,营利事业在解散、合并、分割、收购等情况下,资产应以时价或实
际成交价格重新估价。国税局解释,存续公司在合并後取得消灭公司的资产时,必须依照
合并日的价值重新入帐,未来出售该资产时,也必须以这个重新估价後的金额作为成本,
计算处分损益。
实务上,不少企业容易误以为,合并後出售股票时,仍可沿用消灭公司当年买进股票的原
始成本,但这样的作法并不符合规定,若因此少报所得,将面临补税及处罚。
举例来说,甲公司办理2024年度营所税结算申报时,列报证券交易损失2,000万元,内容
为出售因合并取得、原属乙公司持有的国内丙公司股票。
国税局进一步查核发现,甲公司计算出售损益时,是以乙公司当年购入股票的成本1.5亿
元作为出售成本,而非以甲公司合并取得该股票时重新估价後的3,000万元作为成本。
国税局最终认定,甲公司实际上短漏报证券交易所得高达1.2亿元,核定证券交易所得为1
亿元,不仅须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申报最低税负,并遭裁处罚锾。
国税局说明,企业合并後取得的股票、土地或其他资产,因帐面金额可能与原持有公司的
取得成本差距极大,若财会或报税时未特别留意,很容易发生成本认列错误,尤其近年企
业并购、集团整并案件增加,更应注意相关税务规定。
国税局提醒,营利事业出售因合并而取得的资产时,应确认当初是否已依合并日重新估价
入帐,并以该金额作为後续出售成本计算基础,以免因错误认列出售成本,遭补税处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4664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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