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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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5月报税季 加密货币信用卡消费也有课税风
时间Fri May 22 18:52:41 2026
5月报税季 加密货币信用卡消费也有课税风险?会计师解析三大情境
2026-05-22 10:27 经济日报/ 记者黄于庭 /台北即时报导
https://pse.is/94q8fk
民众报税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加密货币的出现点燃了新一代的金融革命,更衍生出许多新的税务议题。例如:将比特币
卖成稳定币需不需要课税?什麽情况下算是「实现获利」?相信都是虚拟资产投资人曾经
烦恼过的议题。XREX交易所旗下Podcast节目《Web3大西进》邀请到安侯建业(KPMG)台
湾所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洪铭鸿(Rick),针对三种常见情境逐一拆解,看懂潜在税务
风险。
情境一:虚拟资产投资,怎麽样算是实现获利?
洪铭鸿表示,投资人需要先厘清所得实现的时机点。他指出,无论是国内或海外所得的认
定,原则上都为「现金基础」,也就是说,当投资人将加密货币出金并转入银行帐户,无
论是新台币或美金、国内或海外帐户,所得即算实现,需要纳入申报。
举例来说,若花新台币100万元元元买入一档加密货币,涨到250万元元元後出金转入银行
帐户,这样所得就算是已经实现了。
情境二:将虚拟资产转成稳定币,算是实现获利、需要课税吗?
若将A加密货币换成稳定币等其他加密货币,因为全程未接触法币,洪铭鸿坦言,这个情
境目前在实务课税上仍存在争议,「一派说法是,因为还没有变成货币利得,所以所得尚
未实现;从另一个角度看,所得税法对『资产与资产之间的互换』有明确规定,资产的交
换其实就是买卖,是要被课税的。」
洪铭鸿举例:假设以100万元买入A币,涨至250万元後换成等值的B币,可以拆解成两个动
作来理解。先以250万元卖出A币,实现150万元利得;再以250万元买入B币,则取得成本
归零重计。
然而他也强调,财政部去年1月向立法院提交的「加密货币所得课税规定」书面报告中,
仅说明加密货币所得属「财产交易所得」,对於币币转换过程中的课税细节并未进一步规
范,洪铭鸿说:「不同加密货币之间的转换,会不会被认定成所得已实现,这个有待後续
进一步厘清。」
情境三:用加密货币信用卡消费,需要课税吗?
目前市面上有许多业者推出加密货币信用卡,概念类似於签帐卡(Debit Card),需要先
将稳定币等加密货币存入卡片帐户内,消费时会立即从帐户中扣款。那麽如果将虚拟资产
的获利,转入加密货币信用卡消费,是否需要课税呢?
洪铭鸿表示,虽然加密货币信用卡的交易,没有转换成一般的货币进到银行体系里面,「
但你已经把它拿来当作交易工具、当作现金(Cash)付钱了。从我的观点来看,我认为它
的所得已经算实现了。」
他提醒,这个情况若未来真的碰到,但法令上没有特别的规定,税务机关可能会援引「实
质课税原则」来认定此类交易,还是存在ㄧ定的课税风险,需要特别留意。
综观上数三种情境,出金转入银行帐户的课税方向最为清晰;币币互换与加密货币信用卡
消费,则均处於规范尚未明确的领域。洪铭鸿建议,在《虚拟资产服务法》正式落地之前
,投资人应完整保留每一笔交易的成本纪录与金流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查核时能够清楚说
明并确保自己的权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51879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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