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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因应房屋税2.0新制 竹市税务局:「跨期并
时间Thu May 7 12:44:09 2026
因应房屋税2.0新制 竹市税务局:「跨期并徵」最长须缴16个月税额
2026-05-07 11:35 联合报/ 记者王骏杰 /新竹即时报导
https://pse.is/92g4rx
竹市税务局提醒,房屋税2.0新制实施後,课徵方式由按「月」改为按「年」计徵,并以
每年2月末日为纳税义务基准日,若房屋於去年3月至6月间新、增、改建完成,今年税单
将出现「跨期并徵」现象,课税月数最长可达16个月。图/新竹市府提供
今年期房屋税已於5月1日开徵,缴纳期限至5月31日(因适逢假日顺延至6月1日)。新竹
市税务局提醒,房屋税2.0新制实施後,课徵方式由按「月」改为按「年」计徵,并以每
年2月末日为纳税义务基准日,若房屋於去年3月至6月间新、增、改建完成,今年税单将
出现「跨期并徵」现象,课税月数最长可达16个月,请民众多加留意。
税务局举例,新竹吴姓女子今年1月时购入一户新成屋,近期收到税单时,发现课税月数
高达16个月。经税务局了解,该屋於去年3月新建完成并开始课徵房屋税,依房屋税2.0新
制,去年3月至6月间的税额将并入下一期一并课徵,因此今年期房屋税将含括去年3月1日
至今年6月30日止,共计16个月的税额。由於今年2月28日纳税义务基准日当天,房屋所有
人为吴女,依法由其负责缴纳。
税务局长苏蔚芳表示,房屋税课税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并以每年2月末日为
「纳税义务基准日」,认定为当年期房屋税纳税义务人。若房屋於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
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该期间的税额并不会在当期开徵,而是并入下一期(即次年5月
)一并课徵,形成「跨期并徵」情形,次期课税月数将会超过12个月,最长达16个月。
税务局补充,为协助民众了解房屋税2.0新制内容,税务局官网设有「房屋税2.0专区」,
提供宣导动画、懒人包及常见问答(Q&A)等资讯,欢迎多加利用。如有相关疑问,亦可至
税务局网站查询,或拨03-5225161分机401至417、0800-000321或1999市民服务专线,将
有专人提供协助。
市长高虹安表示,房屋税2.0新制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今年5月迎来第2次开徵。新制
透过对空(闲)置房屋课以较高税率,引导多屋族将房屋释出至租赁市场,成为公益出租
人或投入社会住宅,同时维持自住房屋较低税负。经统计,今年期房屋税共开徵21万1394
户,以自住住家用房屋14万7456户,占开徵户数近7成最多,较去年增加1124户;公益出
租人则增加1516户,显示市民具备强劲的自住刚性需求,且屋主参与公益出租的意愿持续
攀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8750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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