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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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商家结束营业 要注销税籍
时间Mon Mar 9 11:16:40 2026
商家结束营业 要注销税籍
2026-03-09 00:43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在决定结束营业、完成注销税籍登记手续後,误以为完成
营业税相关程序就等於税务了结,常忽略仍需办理注销当期的营业税申报,导致因逾期申
报而遭受处罚。
依营业税法规定,除另有规定外,营业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应以每两月为一期,於次期开
始15日内,填具规定格式之申报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主管稽徵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或
溢付营业税额。其有应纳营业税额者,应先向公库缴纳後,检同缴纳收据一并申报。
同时,也规定申报之营业人有合并、转让、解散或废止营业者,应於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
内填具当期营业税申报书、连同统一发票明细表及有关退抵税款文件,申报主管稽徵机关
查核。若有应纳营业税,应先向公库缴纳後,检同缴纳收据一并申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671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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