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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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农地未农用恐补税!竹市税务局提醒铺水泥
时间Sat Feb 28 14:09:06 2026
农地未农用恐补税!竹市税务局提醒铺水泥、增建农舍都算违规
2026-02-28 12:23 联合报/ 记者郭政芬 /新竹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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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税务局提醒,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或兴建经主管机关许可的农业设施或农舍,才有田
赋(目前停徵)的适用。图/市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指出,不少民众以为名下土地是农业用地就可免缴地价税,实际上,农业用地
若未作农业使用,不仅须改课地价税,还可能被追溯补税。竹市税务局提醒,农业用地作
农业使用或兴建经主管机关许可的农业设施或农舍,才有田赋(目前停徵)的适用,一旦
违反「农地农用」原则,将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徵地价税。
税务局长苏蔚芳表示,依「土地税法」第22条规定,非都市土地依法编定的农业用地或未
规定地价者,徵收田赋;另都市土地依都市计画编为农业区、保护区及公共设施保留地,
或有公共设施尚未完竣、依法限制建筑、依法不能建筑等情事,仍作农业用地使用者,亦
可徵收田赋。
税务局说明,民众若於农业用地上兴建铁皮屋、扩建农舍、堆置废弃物、铺设水泥地、填
土及庭园造景等,已不符合农地农用原则,应自实际变更使用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税率
(10‰~55‰)课徵地价税;如有兴建农业设施或农舍,须先取得容许使用或使用执照,才
可适用田赋。
税务局举例,王小姐名下农地原本作农业使用,一直以来都是课徵田赋,却在2022年间扩
建农舍、舖设水泥作停车使用,且未申请相关容许使用证明。经税务局於2026年查获,认
定其已不符农地农用规定,应自实际变更使用之次年(即2023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计
课,并补徵2023年至2025年间的地价税。
税务局提醒,农业用地未作农业使用,以後如恢复农业使用并符合课徵田赋的规定,应向
税务局提出申请,经勘查认定符合农业使用者,自申请当年即可适用田赋;或有符合自用
住宅用地规定,可在当年地价税开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税务局申请改按自用住宅用
地税率2‰课徵地价税,逾期申请者,自申请次年开始适用。民众如有任何疑问,可至税
务局网站查询或拨打03-5225161转422至437、0800-000321、1999市民服务专线,将有专
人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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