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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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继承独资商号货物 免营业税
时间Sat Feb 28 12:17:54 2026
继承独资商号货物 免营业税
2026-02-27 01:25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独资商号易主时,原有的货物及固定资产移转,须课徵营业税,
但如果是因原负责人死亡,继承人继承独资商号货物及固定资产,这种情况免徵营业税。
高雄国税局表示,依财政部过去函释规定,独资营业人之负责人死亡,由其继承人继续经
营,申请变更负责人为继承人或一并变更商号名称时,其继承人继承存货及固定资产,并
不属於营业税法规定的销售货物范围,可免依规定课徵营业税。
举例来说,甲商号为使用统一发票的饮料店,负责人A君於2026年1月31日死亡,截至死亡
日留有价值50万元的存货与一部货车,儿子B君将饮料店继承下来,继续以独资组织经营
,申请变更负责人为B君时,继承该商号存货与货车,免视为销售课徵营业税。
国税局提醒,若独资商号单纯转让他人继续经营,原负责人将存货及固定资产移转给新负
责人,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4730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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