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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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新闻中的法律/遗赠税修法 两议题聚焦
时间Mon Feb 23 09:42:15 2026
新闻中的法律/遗赠税修法 两议题聚焦
2026-02-23 00:47 经济日报/ 王瑞鸿
财政部预告修正《遗产及赠与税法》,预告期至今(23)日止,这项修法,象徵遗产税课
税逻辑与财产传承规划正面临重要转变。此次修法不仅回应宪法法庭对公平性要求,最大
意义在於补起长期存在於实务中的制度漏洞,特别是在死亡前两年赠与的纳税义务人认定
,及配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扣除额计算等两大关键议题上。
随着规则趋於明确,财产提前移转与家族传承将不再只是凭经验猜测,而是能建立在可预
期、可计算的法制基础之上,为未来的资产安排带来更高的确定性与弹性。
过去在遗产税制度中,一个最常被讨论的问题,就是「死亡前两年赠与」的课税设计。原
本制度如果遇到受赠人是配偶,而配偶又抛弃继承,甚至所有继承人都抛弃继承时,实务
上会出现一个状况:第一,税收可能课不到;第二,若还有其他特定继承人,反而可能让
没有实际取得财产的人,承担不合理遗产税负担。这也是为什麽宪法法庭认为现行制度有
违公平,要求财政部限期修法。
去年财政部虽先订出过渡期间处理原则,但过渡期行政措施无法真正解决核心问题。原因
很简单,因为遗赠税法对「纳税义务人」定义本就非常明确,只限於遗嘱执行人、受遗赠
人或继承人。如果死亡前两年受赠者,既不是受遗赠人,又因为抛弃继承而不具继承人身
分,那在法律上就无法要求他负担遗产税。这个问题,只有透过修法,才能从根本解决。
因此,这次第6条修正是关键一步。修法明确把「死亡前两年受赠者」直接纳入遗产税纳
税义务人范围,不再因为是否抛弃继承而有所差异。这样一来,不但补起制度漏洞,也让
课税逻辑回到符合直觉与公平的状态。
另一个重要修正,是关於配偶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扣除额计算方式。过去在实务上,曾经
出现过这样的案例:被继承人在过世前短短几天内,把不动产全部赠与配偶,夫妻间赠与
本来免税,但因不到两年就过世,这些财产又被拉回遗产课税。问题是,这个赠与动作反
而让配偶在计算婚後财产时吃亏,导致原本可主张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在遗产税申报上
无法完整反映,形成一种「愈早规划,反而愈不利」结果。
这次修法精神,是把死亡前两年赠与,在计算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时,视同被继承人生存
期间财产,使配偶在遗产税上可扣除金额,更接近民法实际保障的权利内容。虽在实际民
法上的剩余财产分配计算,与遗产税可扣除的金额仍可能不同,但至少在税负上,配偶不
再因提前赠与而处於不利地位。
从财产传承规划角度来看,将带来实质影响。过去很多人在面对可能的身後安排时,会因
为担心死亡前赠与被拉回课税、又无法主张扣除,而不敢进行任何提前规划。在新制度架
构下,就算赠与仍须回溯计入遗产总额,但至少可透过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扣除,让整体
税负计算更合理。
更重要的是,这次修法让规则变得清楚,把过去模糊、不确定的空间,转化为可计算、可
预期制度。这也代表未来在协助家庭进行财产移转、遗产分配或传承规划时,可更精准评
估风险与结果。
(本文由勤业众信家族办公室服务负责人王瑞鸿口述,记者邱琮皓整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3800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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