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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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年节送礼 报营业税有眉角
时间Tue Jan 20 11:04:17 2026
年节送礼 报营业税有眉角
2026-01-20 01:36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年节将至、又到了礼尚往来的时节,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企业若将自家产制或进口产
品当作礼品馈赠客户或员工时,应注意统一发票开立及报缴营业税相关规定。
依营业税法规定,营业人以其产制、进口、购买供销售货物,转供营业人自用,或无偿移
转他人,视为销售货物。
台北国税局解释,企业将自家产品用来送礼,因当初进货时,进项税额已申报扣抵销项税
额,当转为交际应酬或酬劳员工时,应视同销货,应依时价依法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
,且这笔自行开立统一发票扣抵联所载进项税额是属交际应酬或酬劳员工性质,依营业税
法规定,不可扣抵销项税额。
不过若营业人是特别购入礼品,作为交际应酬或酬劳员工使用,进项税额未申报扣抵销项
税额者,则在馈赠该礼品时,可免开立统一发票。
举例来说,A公司经营菸酒零售业,2025年12月举办感恩回馈,将已购入待售的葡萄酒礼
盒50盒赠予VIP客户,因该葡萄酒礼盒原始取得成本为10万元,进项税额5,000元,已於进
货时申报扣抵销项税额,等到A公司将该待售商品转作为礼品馈赠,应依时价开立买受人
为A公司之统一发票,且该笔自行开立统一发票扣抵联所载之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
同时,A公司调查员工意愿後,以5万2,500元购入100盒蛋黄酥作为酬劳员工的年节礼物,
因入帐时以职工福利费用5万2,500元入帐,相关进项税额2,500元未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於酬劳员工时,可免开立统一发票。
国税局呼吁,营业人馈赠客户或酬劳员工礼品时,应检视是否应开立统一发票并留意避免
将不得扣抵的进项凭证申报扣抵,以免因违反规定被补税处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7555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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