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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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同共有 地价税负连带责任
时间Fri Jan 9 10:52:20 2026
公同共有 地价税负连带责任
2026-01-09 00:49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地价税每年11月开徵,台南市财政税务局表示,父母去世所遗留土地,若未办理分割继承
,属於公同共有,地价税与其他继承人开在同一张税单,这种情况下,若只想缴纳自己那
一份,应与全体公同共有人一同提出申请分单缴纳。
财税局指出,公同共有土地,如果全体公同共有人一同提出申请分单缴纳,就可按全体共
有人法定应有权利部分(例如,应继分)分单缴纳地价税;若只有部分共有人申请分单,
则仅能针对申请人法定应有权利部分分单缴纳,其余部分由其他公同共有人缴纳,但各公
同共有人对於全部应纳税捐仍负连带责任。
例如,陈先生(化名)等四位兄弟继承公同共有一笔土地,税额是1万元,若只有陈先生
一人申请分单缴纳,依其法定应有权利部分为四分之一,分单缴纳地价税额是2,500元,
其余公同共有人缴纳地价税额是7,500元,但如果其余公同共有人未缴纳时,陈先生仍共
同负有连带责任。
兄弟姊妹继承长辈遗留下来的房地,在谈好遗产如何分配、分割之前,将公同共有这笔房
地,通常暂未分割的原因,不外乎是因为遗产乔不拢。
由於土地公同共有人对於地价税应负连带责任,专家建议,若想避免因公同共有房地欠税
、财产遭强制执行,可尽快办理分割。
财税局提醒,由於全体公同共有人对「全部」应纳税捐负有连带责任,不会因为申请分单
缴纳而有所免除,因此,纵使是已申请分单缴纳的公同共有人,仍有可能会因为其他公同
共有人未缴纳税款而遭行政执行机关强制执行,以清偿应纳税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539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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