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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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商家停业 有条件变更房屋税
时间Fri Jan 9 10:49:28 2026
商家停业 有条件变更房屋税
2026-01-09 00:49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屏东县政府财税局表示,商家如已向国税局办理停业、注销或迁出登记,现场应整理、恢
复成可供住家使用,才可申请变更为住家用税率课税,若现场仍有营业使用迹象,仍应依
营业用税率课徵房屋税。
有商家开业经营後,并未前往国税局办理营业登记,以为只要没有营业税籍,就可继续以
住家用税率课徵房屋税。屏东县财税局解释,房屋税主要以建物实际使用情形认定税率,
不以国税局营业税籍资料为限,若实际建物面积已营业使用,不论国税局营业税籍资料如
何,皆应以营业用税率课徵房屋税。
举例来说,陈先生(化名)透天厝住家一楼经营早餐店,因为生意不佳而停业,但迟未整
理店面内的生财器具,现场仍摆放营业使用之货架、机器等,因此遭拒绝变更为自住税率
,将依照非住家非营业用税率(多数为2%)课徵房屋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539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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