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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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房屋出租 丧失离职优税
时间Tue Dec 23 10:42:24 2025
房屋出租 丧失离职优税
2025-12-22 23:10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依《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因财政部公告的调职、非自愿离职或
其他非自愿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间在五年以下的房屋、土地,房地合一所得税税率为20%
,但如果在持有期间有出租情形,则不适用。
北区国税局解释,财政部曾公告,员工调职或非自愿离职适用房地合一税率20%,适用要
件为个人或配偶於工作地点购买房屋、土地办理完成户籍登记并居住,且无出租、供营业
使用,因调职或非自愿离职等情况,须离开原工作地而出售该房地。
举例来说,纳税人王小姐(化名)2023年3月购入新北市房地,但在2024年2月出售该房地
,自行申报课税所得220万元,并依照非自愿离职适用税率20%计算缴纳应纳税额44万元
。
但国税局发现王小姐持有房地期间在两年内,适用税率45%,核定房地合一税应纳税额99
万元,补税55万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1978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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