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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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分次取得土地 优税重申请
时间Fri Nov 28 12:03:58 2025
分次取得土地 优税重申请
2025-11-28 02:04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今年期地价税缴纳期限只到12月1日,财政部提醒民众把握最後时间。屏东县财税局表示
,每年地价税开徵期间,常有民众反映,同一地号土地、分次取得持分的自住税率适用问
题,税局提醒,即使先前已取得自住税率,後续新取得的持分,仍要重新申请。
财税局举例,辖内纳税人陈先生(化名)反映,收到今年地价税税单,发现同一笔土地,
原持分面积已申请并核准依照自住用地税率课徵地价税,为何今年年初买卖取得而增加该
土地持分面积,却依照一般用地税率课徵地价税,导致同一地号的土地却用二种税率计算
?
财税局表示,纳税人分次取得同一地号土地,原持分土地部分,经申请核准按自用住宅用
地税率课徵地价税,之後取得同一地号持分土地部分,如希望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
,仍应在地价税开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者,就要等到申请次年才
能开始适用。
财税局提醒,民众可能因为「买卖」、「继承」或「赠与」而增加同一块土地持分面积,
若新取得持分面积作自用住宅使用,仍需重新提出申请。
赋税署表示,今年地价税已於11月1日开徵,缴纳期限原至11月30日止,因适逢假日,缴
纳期限顺延至12月1日,每逾三日按滞纳数额加徵1%滞纳金,最高加徵10%,提醒纳税人尽
速缴纳,缴款书遗失或尚未收到者,请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徵机关申请补发,也可到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申请补发。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16789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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