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空房短租 丧失自住优税
时间Tue Oct 21 10:40:54 2025
空房短租 丧失自住优税
2025-10-21 00:56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不少民众将自家房屋部分空房改成日租套房,认为不一定每天出租应不算营业使用,但高
雄市税捐稽徵处提醒,只要有提供日租或短期住宿服务即属营业行为,土地就不再符合「
自用住宅用地」优惠资格,地价税将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徵。
税捐处说明,依《土地税法》规定,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权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
该地办妥户籍登记,且没有出租或供营业使用的住宅用地,也就是说,只要有出租或营业
行为,不论是否长期、是否天天使用,都丧失自用住宅的税率优惠。
举例来说,若屋主在自家二楼规划数间日租套房,平时透过网路平台出租给短期旅客,虽
并非天天有人入住,但只要有收取租金或提供住宿,就属营业用途,税务机关在查核时会
将该部分土地改课一般用地税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08304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27.22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61014458.A.A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