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住家兼营业用 按面积计税
时间Thu Oct 9 11:11:01 2025
住家兼营业用 按面积计税
2025-10-09 01:48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嘉义县税务局表示,房屋同时作住家、非住家(如营业用、人民团体)使用,应按使用面
积分摊计税,以实际使用面积分别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税率课徵房屋税,非住家用课税面
积不得少於全部的六分之一。
举例来说,房屋若同时作为住家与人民团体(如产销班)登记使用,应分摊面积计税,人
民团体属非营利法人,登记处所房屋税应适用「非住家非营业用」税率,目前多数县市非
住非营税率订在2%,少数为1.5%。
法令规定非住家部分课税面积不得低於整层面积的六分之一,也就是说,即使仅登记为团
体的联络地址,仍须至少有六分之一面积按「非住非营业税率」课税,其余部分才可按住
家用税率计算。
税务局举例,若民众一楼房屋面积为120平方公尺,登记为某产销班扣缴单位之处所,则
依规定须以至少六分之一面积按2%非住家非营业税率课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0582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30.7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59979465.A.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