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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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综所税扣除医药费 两要件
时间Tue Sep 9 11:06:23 2025
综所税扣除医药费 两要件
2025-09-09 00:31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https://pse.is/84gb29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并非所有医疗院所收据都能适用医药及生育费扣除额。药品示意
图。图/AI生成
就诊时拿到的医药费收据,是否都能列入综所税扣除?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并非所有
医疗院所收据都能适用医药及生育费扣除额,要注意是否符合两要件。
首先必须是公立医院、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疗院所,或经财政部认定会计纪录完备正确的
医院出具的单据,其次是,领有保险给付部分不能重复申报。
国税局说明,所得税法第17条所规定的「医药及生育费」扣除额,立法目的在於保障民众
因身体病痛或生产所需支付的必要费用,属於生活中难以避免的支出,因此允许纳税人从
所得中扣除,以减轻负担,不过,因医药费收据数量庞大,查核困难,为避免浮滥或不实
收据被滥用,法条才会严格限定必须由合格医院或诊所开立,才得以认列。
举例来说,花花(化名)在2023年综所税结算申报时,列报医药及生育费共30万3,634元
,其中19.5万元来自一家A诊所收据,经税局查核,发现A诊所并非健保特约医疗院所,也
不在财政部公告的「会计纪录完备正确医院名单」中,因此不符合扣除要件。
最後国税局不予认列,核定补税7.8万元,花花不服,提出复查,主张确实有医疗需求,
支出亦属实际费用,但因不符所得税法规定,最终仍被驳回。
国税局提醒,民众若想在报税时列举医药费扣除,应事先确认医疗院所资格,避免事後被
删减或补税,可先到卫福部国健署网站查询「全国健保特约医疗机构名单」,或透过财政
部税务入口网确认「经财政部认定会计纪录完备正确之医院(诊所)名单」,只要在申报
前确认院所是否符合资格,就能安心列举,不必担心因误解规定而多缴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9183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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