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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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他网拍开九个帐号狂赚3千万元!被国税局
时间Wed Aug 6 13:36:22 2025
他网拍开九个帐号狂赚3千万元!被国税局抓到逃漏税下场曝光
2025-08-06 11:30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https://pse.is/7ytyue
国税局提醒,网拍只要是同一人经营,无论使用多少平台帐号、社群媒体或亲友名义,销
售额都必须合并计算。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网路卖家小明(化名)自2023年起,在某知名电商平台开设多达九个帐号贩售电玩主机与
热门商品,虽然帐号分属不同名义,但实际皆由小明本人经营。经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查核
发现,小明早在2023年1月销售额就已达营业税起徵标准,却迟未申请税籍登记。之後自
2023年2月至2024年12月间,累计销售金额更高达3,455万元,超过开立统一发票的门槛,
最终遭补税约172万元,并处罚锾86万元。
国税局指出,该案为近期网路销售查核案例之一,显示部分卖家企图以多帐号规避申报与
开发票义务,但实际上只要是同一人经营,无论使用多少平台帐号、社群媒体或亲友名义
,销售额都必须合并计算。未来将持续加强比对网路交易资料,扩大稽查力道。
依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规定,个人销售货物当月达10万元,或销售劳务达5
万元者,应办理税籍登记;若每月销售达20万元以上,则须使用统一发票。许多网路卖家
误以为只要分帐号、不开店面就能避税,实则不符法规。
国税局提醒,若民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网路销售行为,应主动检视自身於各平台与社群的
销售总额。若已达起徵标准却尚未登记,只要在未被检举、未遭查核前主动补办税籍登记
、补缴税款与利息,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免除处罚,勿因心存侥幸而付出
高额代价。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210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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