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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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百万退税到手又飞了!老父一疏忽惨遭税局
时间Sat Aug 2 17:21:09 2025
百万退税到手又飞了!老父一疏忽惨遭税局全部追回
2025-08-02 12:3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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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购退税有五年列管期,期间除不能转卖,就连赠与给自己的直系亲属也算违规。示意图
,与新闻无关。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想用卖屋换新屋申请退税,要留意别踩地雷,以免资格被收回。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
申请重购退税虽可减轻卖屋税负,但若新购房屋在5年内被移转、出租或改为非自住用途
,将视为违规使用,必须全数补缴先前退还的税金。
依据《所得税法》第14条之8与相关申报规定,民众出售原本的自住房地後,若在两年内
另行购买其他自住用房地,可按重购金额占原出售金额的比例,申请扣抵应缴或退还已缴
纳的房地合一税。这项优惠分为「先卖後买」与「先买後卖」两种情况,只要符合条件即
可申请。
不过,为防堵藉重购名义规避税负的情形,规定新购自住房地必须在重购後持续作为自住
使用达5年,只要在这段期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都会被认定不符自住条件而遭追税,
包括第一种是转让房屋(继承除外);第二种为户籍迁出(除非因子女就学、公务派驻国
外或死亡等特殊情形);第三种则是将房屋出租、转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
举例来说,老冯(化名)在2022年3月以1,000万元售出A屋并缴纳房地合一税100万元,当
年9月以1,200万元购入B屋作为新自宅,并申请退还A屋的税金100万元。
但老冯一时没注意到,2024年将B屋赠与儿子,以为非买卖只是赠与,不会违反重购退税
资格,但国税局查获後,因老冯持有B屋才两年,而且已经过户给儿子,在列管期间内移
转就属违规,追回原先退还的税额。
国税局强调,申请重购退税的民众务必注意後续使用规定,否则一旦违反,除了得补缴原
退税金额,也可能衍生罚则,得不偿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133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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