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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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财部:免纳囤房税2.0房屋 拟新增护理之家
时间Mon Jul 28 12:23:54 2025
财部:免纳囤房税2.0房屋 拟新增护理之家等5大类
2025-07-25 18:03 中央社/ 台北25日电
财政部今天预告草案,将新增5大类房屋可免纳囤房税2.0新制全国归户课税,包含依相关
法律许可设置的身障福利机构、一般护理之家或精神护理之家、精神复健机构、安置及教
养机构,以及符条件的传教人员宿舍。
换言之,上述房屋免累进课徵最高4.8%税率,而是有望适用较低的2%税率。
财政部指出,草案预告期至9月23日,此规定将回溯自113年7月1日生效,由於房屋税已缴
纳完毕,所以草案生效後,稽徵机关将陆续启动退税流程或更正税额。
房屋税课税所属期间,是指前一年7月1日起至当年6月30日止。114年期房屋税5月开徵,
首度适用囤房税2.0新制。
财政部今天预告草案,新增5大类房屋可以免纳囤房税2.0新制全国归户课税,经目的事业
主管机关依相关法律许可设置4类机构提供其服务对象住宿的房屋,包含身心障碍福利机
构、一般护理之家或精神护理之家、精神复健机构、安置及教养机构。
同时,财政部草案亦新增财团法人或寺庙登记宗教团体所有,未与传教布道教堂及寺庙相
连或在同一范围内,专供传教人员住宿的房屋,可免纳囤房税2.0。
房屋税条例针对住家用房屋区分为自住、非自住,「自住」全国限3户,税率比「非自住
」低。
囤房税2.0上路後,房屋所有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国仅持有1间房屋,而房屋现值
在一定金额(含该金额)以下,若符合供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并完
成户籍登记,且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则可适用「全国单一自住」优惠税率1%。
若房屋所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计持有2户、3户,仍属自住,均适用税率1.2%。非自
住房屋(包含符合一定条件的出租、继承)法定税率为1.5%至4.8%,持有户数愈多、适用
税率愈高。
除这次新增的5类,财政部先前已陆续将公有房屋、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劳工宿舍、公
益团体兴建且无偿供灾区民众的房屋等,纳入可免计入囤房税2.0全国归户课税的范畴。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967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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