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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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爸爸等不到预售屋盖完就走了!儿女漏报这
时间Thu Jul 24 12:09:46 2025
爸爸等不到预售屋盖完就走了!儿女漏报这笔钱被税局盯上
2025-07-24 10:4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https://is.gd/4yCgT4
屋主若在预售屋交屋前死亡,支付的款项属於遗产。本图为示意图,非新闻所举案例。(
本报系资料库)
买预售屋还没交屋就过世,房子还没到手,算不算遗产?高雄国税局提醒,这种情况下不
动产还没过户,并不属於被继承人的房屋或土地,而是对建商的一种「债权」,换句话说
,只要有付款,就要把付款金额列入遗产申报,不能忽略。
国税局表示,预售屋买卖契约从签约到交屋通常需要三至四年时间,若买方在建案尚未完
工交屋前就不幸过世,因当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状,依遗产税规定,应将其视为对建商请
求过户的不动产买卖债权,并按死亡时已付款金额计入遗产总额课税。
举例来说,林先生在2024年1月与建商签约,购买某建案的12楼住宅与一个地下停车位,
房地总价为1,820万元,其中住宅与土地1,600万元、车位220万元,预计2027年底完工交
屋。
没想到,林先生在2024年4月过世,家属向国税局申报遗产税时,提供买卖契约书、发票
与汇款资料,显示林先生生前已支付建商330万元,这笔钱就是对建商的债权,应并入林
先生的遗产总额课税。
国税局进一步说明,税务机关为方便民众办理遗产税,会提供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清单作
为申报参考,不过,这份清单目前并不会显示预售屋资讯,因此若被继承人生前有购买预
售屋,继承人需主动向建商查询付款金额与相关资料。
若因忽略而未申报这笔债权,日後遭查获,不仅需补税,还可能面临处罚。国税局提醒,
家中如有成员买预售屋,应保存好买卖契约、付款证明与收据,并让继承人知情,以利将
来若需办理遗产税申报,能顺利且依法处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9307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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