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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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益团体出售房地 要缴税
时间Fri Jul 18 09:22:30 2025
公益团体出售房地 要缴税
2025-07-18 02:14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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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示意图。 记者游智文/摄影
公益慈善机关团体若有出售房屋或土地,别以为免缴税。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依规定
,机关团体这类交易属於「销售货物」行为,应依法列为课税所得,若漏报恐遭补税,甚
至加计罚锾。
台北国税局表示,符合规定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团体(如基金会等),依规定
应办理所得税结算申报,其中若属销售货物或劳务收入,原则上应依法课徵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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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经济日报提供
而销售货物劳务「以外」收入,主要以捐款为大宗,若用於创设目的支出达到收入六成以
上,则这部分收入则可适用免税。
不少机关团体误以为拥有免税资格,就忽略销售货物或劳务部分也同样免课税,但这是错
误观念。
在法律定义中,「销售货物」是指机关团体将自己持有的财产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并取得
代价,即使是出於经费筹措或调整资产配置目的,只要出售房屋、土地,就属「销售货物
」所得,需纳入申报课税。
举例来说,一家财团法人2010年取得房屋,2022年出售这笔不动产,出售金额为400万元
,当初取得成本为100万元,该机构将这笔交易申报为「与创设目的有关活动的收入」,
未归类为销售货物所得。
经稽徵机关查核後认定申报错误,将其收入与成本调整至「销售货物或劳务」项下,补徵
课税所得300万元(400万-100万),计算应纳税额60万元(按20%税率计算)。
国税局指出,这个案例显示,即使交易看似合理,若未依规定分类申报,仍可能面临补税
风险,尤其对免税机关团体而言,财务纪律与税务合规更加重要。
国税局强调,免税机关团体收入若来自与创设宗旨相关的非营利活动,可享免税优惠,但
一旦涉及销售、交易等营利性质行为,仍需依所得税法课税,若误判导致低报所得或申报
错误,除需补税外,情节重大者还可能被处以罚锾。
为确保申报正确,国税局呼吁,机关团体若有资产处分计画,更事前了解适用规定,确认
是否属於销售货物或劳务,并依规定正确申报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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