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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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公设保留地 可申请减税
时间Fri Jul 11 09:33:02 2025
公设保留地 可申请减税
2025-07-11 02:14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民众若名下持有公共设施保留地,未实际使用又与其他土地未明确区隔,可能会每年白白
缴税。新竹税务局提醒,若保留地长期未使用、且与使用中土地隔离,就可申请免徵地价
税,切勿错失减税权益。
一名竹科吴妈妈继承父亲遗产,发现自己名下有一笔划设为「公园用地」公设保留地,长
期无使用也未开发,但每年须缴1.8万元地价税,经税务局协助後,成功申请免税。
税务局解释,公设保留地是指依《都市计画法》规定,已被划为公园、绿地、道路等公设
用途,预留供未来政府或公用事业徵收使用土地,虽属私人所有,但因无法自由开发,地
价税可享特殊税率或免税优惠。据《土地税法》,公设保留地地价税计算有三情形,第一
,尚未徵收、仍有使用者,可按千分之6课徵;第二,自用住宅用地者,可申请按千分之2
课徵;第三,未作任何使用且与使用中土地隔离者,可申请免徵地价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6466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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